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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县人民政府领导岗位职责实行AB角工作协作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0-21 18:00 文章字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纳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属国有各企业: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按照分工协作、相互补位原则,对县人民政府领导岗位职责实行AB角工作协作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制度

县政府领导岗位职责AB角工作协作制度是为确保县政府工作有序开展,提高工作效率,实现工作无缝对接,县政府领导成员之间实行的工作补位制度。互为AB角的县政府领导在一方因会议、出差、学习、请(休)假或其他情况不能在岗履职时,由对应的另一方临时代行政务活动职责。

二、AB角设置

禄斌同志离纳外出期间,由戴德润同志主持县人民政府日常工作。戴德润、陈毅同志互为AB角,陈毅、马汉波同志互为AB角,罗子龙、罗珍玉同志互为AB角,林炼深、安健同志互为AB角,林炼深、伍林龙同志互为AB角。

三、工作要求

(一)互为AB角的县政府领导一方因会议、出差、学习、请(休)假等其他情况离岗(离纳)1天以上,应主动向县长报告,并提前1天以上向另一方交接有关工作,确保重要工作不断档、不遗漏。

(二)互为AB角的县政府领导在代行履职期间,应当主动、依法、审慎代行职权,要相互加强沟通衔接,遇到突发事件或其他紧急事务等急需决策的重大事项,代为处理的县政府领导应主动征求另一方领导的意见,必要时报县长决定或提请县政府有关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县政府领导代为履职结束,一方要向另一方主动通报履职期间的工作情况。

(三)互为AB角的县政府领导原则上不同时因公离岗(离纳)、请(休)假,确因特殊原因同时离岗(离纳)的情况下,由县长指定其他领导同志代为处理相关工作。

(四)县政府领导在代行履职期间,被代行履职县政府领导的分管、联系部门要主动及时地向代为履职的县政府领导请示汇报工作,县政府办公室要按规范程序呈报相关公文,直至代行履职结束,确保各项工作衔接有序、高效运转。


纳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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