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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6-96748 信息分类: 权责清单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26-02-02 15:49
文  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纳雍县商务局2026年行政检查计划(非双随机)
纳雍县商务局2026年行政检查计划(非双随机)
发布日期:2026-02-02 15:49 文章字号:

序号

事项名称

检查单位

检查对象

检查法定依据

检查时间

检查方式

检查频次/年

备注

1

监督及安全检查

纳雍县商务局

纳雍县辖区内加油站

《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本办法对本行政区域内成品油经营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及时查处,并将查处情况向社会公开;对检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监管职责的,应当通报同级相关部门予以查处。
监督检查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实施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二)就监督检查事项询问有关单位和个人;
(三)查阅、复制与检查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电子数据;
(四)依据国家有关规定采取的其他措施。

2-11月份

现场检查

1


2

监督及安全检查

纳雍县商务局

汽车拆解企业(纳雍县迎新报废汽车金属回收有限公司)

《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
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可以会同相关部门采取下列措施进行监督检查:
(一)进入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的有关场所进行检查;
(二)询问与监督检查事项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要求其说明情况;
(三)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检查相关数据信息系统及复制相关信息数据;
(四)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采取的其他措施。

8月份-10月份

现场检查

1


3

监督及安全检查

纳雍县商务局

二手车交易市场(纳雍县二手车交易市场)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商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经营主体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8月份-10月份

现场检查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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