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郑志发提供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和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因保管不善,将2006-0083号、2006-0074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以上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纳雍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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