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纳雍支行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声明,该行因保管不善,将黔〔2015〕纳雍县不动产证明第000274号不动产登记证明和纳雍县文昌街道山水绿城B栋8-3号房屋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纳雍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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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4-1720930 | 信息分类: | 产权交易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2024-12-26 16:30 |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
名 称: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纳雍支行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声明(20241226) |
根据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纳雍支行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声明,该行因保管不善,将黔〔2015〕纳雍县不动产证明第000274号不动产登记证明和纳雍县文昌街道山水绿城B栋8-3号房屋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纳雍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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