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王祥祥提供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本人因保管不善,将黔〔2021〕纳雍县不动产权第0003877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纳雍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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