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29日,李发扬到我中心申请办理章曦文(李发扬系章曦文外祖父,章曦文未成年,由监护人李发扬代办)的不动产权证,根据李发扬提供资料,李玉梅购买坐落于纳雍县雍熙办事处恒达小区住宅一套,李玉梅因病去世,其亲属均放弃继承,其不动产由章曦文(系死者女儿)一人继承。
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条的规定,对上述不动产权继承事宜予以公示。自本公示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相关利害关系人若有异议,请将异议书面材料及相应证据送达雍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复查,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按规定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纳雍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珙桐欣苑县政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服务区)
联系电话:0857-3535233
纳雍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0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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