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13日,洪丹到我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根据洪丹提供资料,龙黎与洪丹购买坐落于贵州省纳雍县雍熙办事处博骜丽都C15-7-2住宅一套,龙黎于2014年10月1日因病去世,其亲属龙育海、周志秀、龙雨薇均放弃继承,其不动产由洪丹一人继承。
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条的规定,对上述不动产权继承事宜予以公示。自本公示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相关利害关系人若有异议,请将异议书面材料及相应证据送达雍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复查,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按规定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纳雍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珙桐欣苑县政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服务区)
联系电话:0857-3535233
纳雍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06月1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