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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纳雍县人民政府-乡村振兴</title>
	<link>http://www.gaxq.gov.cn</link>
	<language>zh-CN</language>
	<description>RSS订阅 | 纳雍县人民政府</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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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中共纳雍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纳雍县2026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冬修水利任务）补助资金项目立项批复的通知]]></title>
            <category>乡村振兴</category>
            <link>https://www.gznayong.gov.cn/zwgk/xxgkml/zdlyxx/fpgz/202604/t20260413_89987327.html</link>
            <pubDate>2026-04-13</pubDate>
            <description>
                <![CDATA[签发人：敖登雪  禄斌
　　勺窝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县水务局、县财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 省水利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冬修水利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6〕4号），下达我县2026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冬修水利任务）补助资金41万元。勺窝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编制上报了《项目申报建议书》，经县级立项评审会议评审通过，并上报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立项批复1个项目（项目明细见附件），涉及财政衔接资金41万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立项批复项目1个，资金41万元，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勺窝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县水务局、县财政局要认真履行职责，协调配合，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财政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 国家民委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省财政厅 省乡村振兴局 省发展和改革委 省民宗局 省农业农村厅 省林业局 省水利厅 关于印发〈贵州省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农〔2021〕115号）、《财政部等6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农〔2022〕22号）等文件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报批。
　　三、勺窝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收到通知后立即向镇党委、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汇报，组织镇级相关部门研究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及后续实施工作。
　　四、县水务局要在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一周内指导好项目实施单位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审核通过后上报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复。
　　五、财政部门在接到通知后，要督促指导勺窝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做好项目绩效目标审核，管理使用好并及时划拨财政衔接资金，切实提高项目资金拨付率和报账率。
　　附件：纳雍县2026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冬修水利任务）补助资金项目立项批复表.xlsx
　　中共纳雍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2026年2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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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CDATA[纳雍县2026年第一季度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名单公示]]></title>
            <category>乡村振兴</category>
            <link>https://www.gznayong.gov.cn/zwgk/xxgkml/zdlyxx/fpgz/202603/t20260326_89911419.html</link>
            <pubDate>2026-03-26</pubDate>
            <description>
                <![CDATA[纳雍县2026年第一季度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补助名单经各乡（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社区事务服务中心）、乡镇（街道）网点联社、县农业农村局、县信用合作联社初步审定，基本符合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建档立卡户共计11853笔，贷款余额470228582.1元，贴息4487856.4元（见附件）。根据衔接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现将贴息农户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6年3月26日起至2026年4月4日止，如有疑问，请向纳雍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反映。
　　办公室电话：0857-3521485
　　监督热线：12345
　　附件：纳雍县2026年第一季度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名单.xlsx
　　纳雍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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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CDATA[纳雍县2026年3月新识别监测对象名单公告（20260310）]]></title>
            <category>乡村振兴</category>
            <link>https://www.gznayong.gov.cn/zwgk/xxgkml/zdlyxx/fpgz/202603/t20260310_89627026.html</link>
            <pubDate>2026-03-10</pubDate>
            <description>
                <![CDATA[根据中共贵州省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贵州省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工作方案》的通知（黔乡振领通〔2021〕1号）等文件要求，通过线索搜集、入户核实、农户申请及承诺授权、村级评议及公示、乡镇审核等程序，拟将何杨林等2户8人纳入监测对象，现予以公告（名单附后）。
　　公告期：2026年3月10日起至2026年3月16日止，公告期间，如对公告名单有异议，请于公告期内致电纳雍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电话：0857-3521485。来访地址：纳雍县雍熙街道农贸社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纳雍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10日
　　纳雍县2026年3月拟新增监测对象公告名单
　　序号
　　乡镇（街道）
　　村（社区）
　　姓名
　　家庭人口
　　备注
　　1
　　新房乡
　　后寨村
　　杨林
　　5
　　2
　　水东镇
　　麻园社区
　　肖德义
　　3
　　]]>
            </description>
            <docId></doc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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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mage></image>
        </item>
    
        <item>
            <title><![CDATA[纳雍县2026年2月监测对象新识别和风险消除名单公告（20260206）]]></title>
            <category>乡村振兴</category>
            <link>https://www.gznayong.gov.cn/zwgk/xxgkml/zdlyxx/fpgz/202602/t20260206_89439731.html</link>
            <pubDate>2026-02-06</pubDate>
            <description>
                <![CDATA[根据中共贵州省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贵州省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工作方案》的通知（黔乡振领通〔2021〕1号）等文件要求，通过线索搜集、入户核实、农户申请及承诺授权、村级评议及公示、乡镇审核等程序，拟将徐江等2户6人纳入监测对象和汪应富等2户11人进行风险消除，现予以公告（名单附后）。
　　公告期：2026年2月6日起至2026年2月12日止，公告期间，如对公告名单有异议，请于公告期内致电纳雍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电话：0857-3521485。来访地址：纳雍县雍熙街道农贸社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纳雍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2月6日
　　纳雍县2026年2月拟新增监测对象公告名单
　　序号
　　乡镇（街道）
　　村（社区）
　　户主姓名
　　家庭人口
　　备注
　　1
　　曙光镇
　　营头村
　　徐江
　　3
　　2
　　水东镇
　　箱子村
　　刘波
　　3
　　纳雍县2026年2月拟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公告名单
　　序号
　　乡镇（街道）
　　村（社区）
　　户主姓名
　　家庭人口
　　备注
　　1
　　羊场乡
　　奢嘎村
　　汪应富
　　7
　　2
　　羊场乡
　　奢嘎村
　　杨登应
　　4
　　]]>
            </description>
            <docId></doc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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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CDATA[纳雍县2026年1月监测对象新识别和风险消除名单公告（20260112）]]></title>
            <category>乡村振兴</category>
            <link>https://www.gznayong.gov.cn/zwgk/xxgkml/zdlyxx/fpgz/202601/t20260112_89290635.html</link>
            <pubDate>2026-01-12</pubDate>
            <description>
                <![CDATA[根据中共贵州省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贵州省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工作方案》的通知（黔乡振领通〔2021〕1号）等文件要求，通过线索搜集、入户核实、农户申请及承诺授权、村级评议及公示、乡镇核查等程序，拟将吴学付等3户12人纳入监测对象和何元富户7人进行风险消除，现予以公告（名单附后）。
　　公告期：2026年1月12日起至2026年1月18日止，公告期间，如对公告名单有异议，请于公告期内致电纳雍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电话：0857-3521485。来访地址：纳雍县雍熙街道农贸社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纳雍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1月12日
　　纳雍县2026年1月拟新增监测对象公告名单
　　序号
　　乡镇（街道）
　　村（社区）
　　户主姓名
　　家庭人口
　　备注
　　1
　　曙光镇
　　法杓村
　　吴学付
　　5
　　2
　　曙光镇
　　鼠场社区
　　秦维凯
　　5
　　3
　　水东镇
　　木城社区
　　晏发兴
　　2
　　纳雍县2026年1月拟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公告名单
　　序号
　　乡镇（街道）
　　村（社区）
　　户主姓名
　　家庭人口
　　备注
　　1
　　曙光镇
　　岔冲村
　　何元富
　　7
　　]]>
            </description>
            <docId></doc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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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CDATA[纳雍县2025年第四季度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名单公示]]></title>
            <category>乡村振兴</category>
            <link>https://www.gznayong.gov.cn/zwgk/xxgkml/zdlyxx/fpgz/202512/t20251225_89088312.html</link>
            <pubDate>2025-12-25</pubDate>
            <description>
                <![CDATA[纳雍县2025年第四季度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补助名单经各乡(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社区事务服务中心)、信用社网点、县农业农村局、县联社初步审定,基本符合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建档立卡户共计12742笔,贷款余额511612262.63元,贴息4873773.68元(见附件)。根据衔接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现将贴息农户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25日至2025年12月31日,如有疑问,请向纳雍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反映。
　　办公室电话:0857-3521485
　　监督热线:12345
　　附件：2025年第四季度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补助清册.xlsx
　　纳雍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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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ocId></doc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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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CDATA[纳雍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中共纳雍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对纳雍县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维修维护）进行分配的通知》公示]]></title>
            <category>乡村振兴</category>
            <link>https://www.gznayong.gov.cn/zwgk/xxgkml/zdlyxx/fpgz/202511/t20251119_88958482.html</link>
            <pubDate>2025-11-19</pubDate>
            <description>
                <![CDATA[各乡镇(街道)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社区事务服务中心),县直各有关部门:
　　根据《贵州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黔乡振发〔2022〕13号)要求,现将纳雍县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维修维护)进行分配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11月19日至11月2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单位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纳雍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贵州省毕节市纳雍县经济技术开发区D区(贵州纳雍源生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
　　监督电话:12317  12345   0857----3521485
　　附件:1.纳农领〔2025〕13号关于对纳雍县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维修维护）进行分配的通知.docx
　　2.纳雍县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维修维护）资金分配表(纳农领〔2025〕13号).xls
　　纳雍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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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ocId></doc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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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CDATA[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维修维护）的通知]]></title>
            <category>乡村振兴</category>
            <link>https://www.gznayong.gov.cn/zwgk/xxgkml/zdlyxx/fpgz/202510/t20251022_88718223.html</link>
            <pubDate>2025-10-22</pubDate>
            <description>
                <![CDATA[纳雍县农业农村局(生态移民局)：
　　根据《省财政厅 省生态移民局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维修维护）的通知》（黔财农〔2025〕134号），省财政厅下达我县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维修维护）602万元。现将此项资金602万元转下达你局，请列入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严格按照《贵州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贵州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 省发展改革委 省民宗委 省林业局 省水利厅 省生态移民局关于<贵州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黔财农〔2025〕136号）、《纳雍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实施细则》（纳府发〔2021〕18号）、《纳雍县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管理工作方案》（纳乡振领通〔2024〕7号）等相关规定管理使用资金，务必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严禁挪用。严格执行衔接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属于政府采购或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的，按政府采购管理和政府购买服务的规定和程序办理。
　　二、认真落实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有关要求。此次下达的省级财政衔接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涉及部门要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请认真落实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工作，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等工作，并及时将绩效目标表送我局备案。
　　三、请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按照可执行指标、用款计划、资金支付申请、资金支付需求、协议或合同约定、项目实施进度和补助补贴发放周期等，将资金支付至最终收款人，严禁违规向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开发区(园区)或乡镇账户、地方融资平台、共管账户和代理银行内部结算账户转账，挪用财政资金。
　　四、请按照纳雍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的工作要求，加强项目录入备案工作，及时将项目相关信息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
　　纳雍县财政局
　　2025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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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纳雍县2025年第三季度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名单公示]]></title>
            <category>乡村振兴</category>
            <link>https://www.gznayong.gov.cn/zwgk/xxgkml/zdlyxx/fpgz/202509/t20250923_88643858.html</link>
            <pubDate>2025-09-23</pubDate>
            <description>
                <![CDATA[纳雍县2025年第三季度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补助名单经各乡(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社区事务服务中心)、信用社网点、县农业农村局、县联社初步审定,基本符合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建档立卡户共计12769笔,贷款余额519643958.38元,贴息5165257.36元(见附件)。根据衔接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现将贴息农户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9月23日至2025年9月29日,如有疑问,请向纳雍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反映。
　　办公室电话:0857-3521485
　　监督热线:12345
　　附件：纳雍县2025年第3季度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补助清册.xlsx
　　纳雍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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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CDATA[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title>
            <category>乡村振兴</category>
            <link>https://www.gznayong.gov.cn/zwgk/xxgkml/zdlyxx/fpgz/202508/t20250808_88432442.html</link>
            <pubDate>2025-08-08</pubDate>
            <description>
                <![CDATA[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
　　根据《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5〕52号），经中共纳雍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纳雍县2025年中央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项目立项批复的通知》（纳农领〔2025〕11号）文件批复，现将此项资金7324万元，统筹整合，纳入整合资金管理使用，并转下达你们（详见附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资金属一次性补助，支出列入2025年“2130505生产发展”政府收支功能分类科目。为保证资金到账的及时性和可调度性，此次部门实施项目资金预算及乡级实施项目资金预算全部下达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督促并配合各乡（镇、街道）提款报账，请涉及部门及时完成预算一体化系统录入工作。
　　二、产业项目要建立相应的利益联农带农机制、优先覆盖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对于衔接资金支持建设形成的资产，请按照相关规定抓好后续管护，确保持续发挥效益。
　　三、请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贵州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黔财农〔2021〕115号）、《贵州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黔乡振发〔2022〕13号）、《纳雍县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调整纳雍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纳雍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实施细则》（纳府发[2021]18号）、《纳雍县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管理工作方案》（纳乡振领通〔2024〕7号）等相关规定管理使用资金，务必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严禁挪用。严格执行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属于政府采购或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的，按政府采购管理和政府购买服务的规定和程序办理。
　　四、认真落实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有关要求。此次下达的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各涉及部门要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请认真落实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工作，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等工作，并及时将绩效目标表送县财政局和县农业农村局备案。
　　五、请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按照可执行指标、用款计划、资金支付申请、资金支付需求、协议或合同约定、项目实施进度和补助补贴发放周期等，将资金支付至最终收款人，严禁违规向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开发区(园区)或乡镇账户、地方融资平台、共管账户和代理银行内部结算账户转账，挪用财政资金。
　　六、请按照纳雍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的工作要求，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协调配合。加强项目录入备案工作，及时将项目相关信息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
　　附件：1.纳雍县2025年中央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统筹整合使用预算下达汇总表
　　2.纳雍县2025年中央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统筹整合项目预算明细表（附件请点击纳财农〔2025〕23号 附件 2025年第二批中央资金下达附表.xls进行下载）
　　纳雍县财政局   纳雍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19日          ]]>
            </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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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中共纳雍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纳雍县关于2025年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立项和实施方案批复的通知]]></title>
            <category>乡村振兴</category>
            <link>https://www.gznayong.gov.cn/zwgk/xxgkml/zdlyxx/fpgz/202507/t20250708_88246592.html</link>
            <pubDate>2025-07-08</pubDate>
            <description>
                <![CDATA[勺窝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财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  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5〕53号）下达我县资金155万元。经《关于对纳雍县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进行分配的通知》（纳农领通〔2025〕9号）文件同意支持勺窝镇蚕桑产业发展。勺窝镇编制项目申报书和实施方案，于2025年6月20日经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组织召开项目立项和实施方案评审会议，勺窝镇业务股室根据评审意见修改报县直行业主管部门复审通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批复项目1个，总预算投资155万元，项目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严格按照《省财政厅 省乡村振兴局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省农业农村厅 省林业局 省水利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农〔2021〕115号）、《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财政专项资金监管办法>的通知》（黔财监〔2021〕14号）、《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黔扶领办通〔2021〕3号）有关规定，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实施项目乡镇业务股室、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资金安全管理、规范使用衔接资金。
　　二、勺窝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接到批复通知后，及时提请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研究安排，主动对接县财政局开展控价评审、采购等业务工作，及时推进项目建设。切实做好项目效益评估，抓好项目运营管理，兑现利益联结设计。
　　三、勺窝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切实处理好项目建设进出账，强化项目后续管护。切实抓好项目验收、决算审计工作，规范项目档案资料归档。
　　四、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财政局组织做好项目控价评审（备案）业务；强化主管部门、技术部门和项目乡镇业务站股（室）联动指导作用，确保项目资金作用发挥。
　　附件：1.纳雍县勺窝镇2025年蚕茧收储项目申报建议书.docx
　　          2.纳雍县勺窝镇2025年蚕茧收储项目实施方案.docx
　　中共纳雍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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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CDATA[纳雍县2025年第二季度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名单公示]]></title>
            <category>乡村振兴</category>
            <link>https://www.gznayong.gov.cn/zwgk/xxgkml/zdlyxx/fpgz/202506/t20250625_88188821.html</link>
            <pubDate>2025-06-25</pubDate>
            <description>
                <![CDATA[纳雍县2025年第二季度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补助名单经各乡（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社区事务服务中心）、信用社网点、县农业农村局、县联社初步审定，基本符合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建档立卡户共计12377笔，贷款余额516055113.2元，贴息5164938.23元（见附件）。根据衔接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现将贴息农户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6月24日至2025年6月30日，如有疑问，请向纳雍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反映。
　　办公室电话：0857-3521485；
　　监督热线：12345。
　　附件：纳雍县2025年第二季度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清册20250624.xlsx
　　纳雍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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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ocId></doc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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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CDATA[关于2025年春季雨露计划和2024年秋季（补发）雨露计划补助的公示]]></title>
            <category>乡村振兴</category>
            <link>https://www.gznayong.gov.cn/zwgk/xxgkml/zdlyxx/fpgz/202506/t20250603_87955959.html</link>
            <pubDate>2025-06-03</pubDate>
            <description>
                <![CDATA[纳雍县2025年春季雨露计划拟补助660人，补助金额为97.80万元；纳雍县2024年秋季（补发）雨露计划拟补助66人，补助金额为9.26万元。现已全面完成春季和秋季（补发）雨露计划工作，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为10天（2025年6月3日至2025年6月1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以下单位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纳雍县乡村振兴局
　　地址：纳雍县经开区源生牧业一楼
　　监督电话：12317     0857----3525543
　　附件：2025春季“雨露计划”补助花名册.xlsx
　　2024秋季（补发）“雨露计划”花名册.xlsx
　　纳雍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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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CDATA[中共纳雍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纳雍县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项目立项批复的通知]]></title>
            <category>乡村振兴</category>
            <link>https://www.gznayong.gov.cn/zwgk/xxgkml/zdlyxx/fpgz/202505/t20250509_87833252.html</link>
            <pubDate>2025-05-09</pubDate>
            <description>
                <![CDATA[维新镇、县财政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根据《省财政厅　省民宗委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5〕29号）下达纳雍县资金150万元，经《关于对纳雍县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进行分配的通知》（纳农领通〔2025〕6号）同意该笔资金支持维新镇雄块村产业路建设，维新镇结合实际和资金投向，编制了《项目申报建议书》，经2025年4月17日县级项目立项评审会议评审通过，同意立项批复纳雍县2025年维新镇雄块村至坪子村陈家大沟产业路建设项目，涉及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150万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立项批复项目，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维新镇、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财政局要认真履行职责，协调配合，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维新镇要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资金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省财政厅　省乡村振兴局　省发展改革委　省民宗委　省农业农村厅　省林业局　省水利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农〔2021〕115号）等文件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报批。提前做好项目工程造价控价准备，加快项目审核环节，推动项目实质性进场建设。
　　三、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要在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一周内指导项目乡镇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实施方案评审会议，及时上报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复。
　　四、维新镇在接到批复文件后，立即抓好项目录入备案工作，及时将衔接资金项目相关信息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备案，做好村镇两级公示。
　　中共纳雍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4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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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CDATA[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冬修水利任务）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title>
            <category>乡村振兴</category>
            <link>https://www.gznayong.gov.cn/zwgk/xxgkml/zdlyxx/fpgz/202504/t20250429_87603968.html</link>
            <pubDate>2025-04-29</pubDate>
            <description>
                <![CDATA[纳雍县水务局：
　　根据《省财政厅 省水利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冬修水利任务）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黔财农〔2025〕13号），省财政厅下达我县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冬修水利任务）补助资金预算37万元。该资金计划纳入统筹整合使用，现将此项资金37万元转下达你局，请列入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严格按照《贵州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贵州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省财政厅 省水利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冬修水利任务）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黔财农〔2025〕13号）等文件要求以及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管理使用资金，将资金支付到最终收款人，务必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严禁挪用。严格执行衔接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属于政府采购或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的，按政府采购管理和政府购买服务的规定和程序办理。
　　二、请你局认真落实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工作，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等工作，及时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录入二级项目，并将绩效目标表送我局备案。   
　　纳雍县财政局
　　2025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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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CDATA[纳雍县财政局关于公示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领域及财政惠民惠农补贴资金使用监管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反映渠道的公告]]></title>
            <category>乡村振兴</category>
            <link>https://www.gznayong.gov.cn/zwgk/xxgkml/zdlyxx/fpgz/202504/t20250409_87496900.html</link>
            <pubDate>2025-04-09</pubDate>
            <description>
                <![CDATA[为扎实抓好纳雍县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及财政惠民惠农补贴资金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党中央惠民利民政策落实到位，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不受侵害，请广大群众主动参与，现将问题反映渠道公告如下：
　　一、集中整治时间
　　2025年4月至12月
　　二、问题反映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
　　三、问题反映方式
　　举报电话：0857-3521570
　　举报邮箱：1572930415@qq.com
　　实地来访：纳雍县财政局（纳雍县沿河小区财政局6楼601）
　　如您发现身边有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惠民惠农补贴资金使用监管领域突出问题，请通过以上渠道向纳雍县财政局反映。
　　纳雍县财政局
　　202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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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ocId></doc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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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CDATA[纳雍县2025年第一季度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名单公示]]></title>
            <category>乡村振兴</category>
            <link>https://www.gznayong.gov.cn/zwgk/xxgkml/zdlyxx/fpgz/202503/t20250327_87287900.html</link>
            <pubDate>2025-03-27</pubDate>
            <description>
                <![CDATA[纳雍县2025年第一季度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补助名单经各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乡村振兴工作中心）、信用社网点、县农业农村局、县联社初步审定，符合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要求共计12599笔，贷款余额515130288.8元，贴息4975365.36元。根据相关规定，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现将贴息农户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27日至2025年3月31日，如有疑问，请向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反映。
　　监督热线电话：12345
　　联系单位：纳雍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地址：纳雍县经开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857－3521485
　　附件：纳雍县2025年第一季度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补助清册.xlsx
　　纳雍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27日]]>
            </description>
            <docId></doc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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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CDATA[一图读懂《乡村全面振兴规划（2024－2027年）》]]></title>
            <category>乡村振兴</category>
            <link>https://www.gznayong.gov.cn/zwgk/xxgkml/zdlyxx/fpgz/202503/t20250326_87276518.html</link>
            <pubDate>2025-03-26</pubDate>
            <description>
                <![CDATA[]]>
            </description>
            <docId></docId>
            <source></source>
            <image></image>
        </item>
    
        <item>
            <title><![CDATA[纳雍县2025年新识别监测对象和风险消除名单公告（20250304）]]></title>
            <category>乡村振兴</category>
            <link>https://www.gznayong.gov.cn/zwgk/xxgkml/zdlyxx/fpgz/202503/t20250304_86985742.html</link>
            <pubDate>2025-03-04</pubDate>
            <description>
                <![CDATA[根据中共贵州省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贵州省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工作方案》的通知（黔乡振领通〔2021〕1号）等文件要求，通过线索搜集、入户核实、农户申请及承诺授权、村级评议及公示、乡镇核查等程序，拟将李进等7户34人纳入监测对象；史洪相等7户56人经过落实帮扶措施风险已经稳定消除，达到风险消除条件，拟进行风险消除，现予以公告（名单附后）。
　　公告期：2025年3月4日起至2025年3月10日止，公告期间，如对公告名单有异议，请于公告期内致电纳雍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电话：0857－3521485。来访地址：纳雍县居仁街道金钟西路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纳雍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4日
　　纳雍县2025年3月拟新增监测对象公告名单
　　序号
　　乡镇（街道）
　　村（社区）
　　户主姓名
　　家庭人口
　　备注
　　1
　　新房乡
　　木沟寨村
　　李进
　　4
　　2
　　百兴镇
　　老街社区
　　王景荣
　　1
　　3
　　乐治镇
　　戛泥坝社区
　　陈恩德
　　6
　　4
　　乐治镇
　　塘边村
　　卢意成
　　5
　　5
　　阳长镇
　　小寨社区
　　彭兴权
　　1
　　6
　　阳长镇
　　马店社区
　　李录松
　　5
　　7
　　寨乐镇
　　瑞乐社区
　　周飞
　　12
　　纳雍县2025年3月监测对象拟消除风险公告名单
　　序号
　　乡镇（街道）
　　村（社区）
　　户主姓名
　　家庭人口
　　备注
　　1
　　利园街道
　　蟠龙社区
　　史洪相
　　6
　　2
　　利园街道
　　蟠龙社区
　　徐祥通
　　4
　　3
　　乐治镇
　　蚕箐村
　　蒙刚
　　6
　　4
　　乐治镇
　　史家街社区
　　李永成
　　3
　　5
　　乐治镇
　　台沙村
　　张福军
　　6
　　6
　　乐治镇
　　坐拱村
　　史开远
　　7
　　7
　　阳长镇
　　滨河村
　　何飘飘
　　1
　　8
　　阳长镇
　　马店社区
　　何兴志
　　8
　　9
　　阳长镇
　　下坝社区
　　郭加良
　　10
　　10
　　阳长镇
　　米落仲村
　　聂中相
　　5
　　]]>
            </description>
            <docId></doc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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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mage></image>
        </item>
    
        <item>
            <title><![CDATA[纳雍县2025年新识别监测对象和风险消除名单公告（20250221）]]></title>
            <category>乡村振兴</category>
            <link>https://www.gznayong.gov.cn/zwgk/xxgkml/zdlyxx/fpgz/202502/t20250221_86932691.html</link>
            <pubDate>2025-02-21</pubDate>
            <description>
                <![CDATA[根据中共贵州省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贵州省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工作方案》的通知（黔乡振领通〔2021〕1号）等文件要求，通过线索搜集、入户核实、农户申请及承诺授权、村级评议及公示、乡镇核查等程序，拟将张军等8户42人纳入监测对象；周训志户6人经过落实帮扶措施风险已经稳定消除，达到风险消除条件，拟进行风险消除，现予以公告（名单附后）。
　　公告期：2025年2月21日起至2025年2月27日止，公告期间，如对公告名单有异议，请于公告期内致电纳雍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电话：0857－3521485。来访地址：纳雍县居仁街道金钟西路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纳雍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2月21日
　　纳雍县2025年2月拟新增监测对象公告名单
　　序号
　　乡镇（街道）
　　村（社区）
　　户主姓名
　　家庭人口
　　备注
　　1
　　化作乡
　　发都村
　　张军
　　5
　　2
　　化作乡
　　耸古村
　　宗明应
　　6
　　3
　　羊场乡
　　新丰村
　　夏宣奎
　　3
　　4
　　羊场乡
　　新丰村
　　周文
　　3
　　5
　　羊场乡
　　茅草坪村
　　王伦
　　9
　　6
　　羊场乡
　　茅草坪村
　　陈永祥
　　6
　　7
　　雍熙街道
　　双水社区
　　陈林
　　5
　　8
　　鬃岭镇
　　祠堂边社区
　　罗云
　　5
　　纳雍县2025年2月监测对象拟消除风险公告名单 
　　序号
　　乡镇（街道）
　　村（社区）
　　户主姓名
　　家庭人口
　　备注
　　1
　　羊场乡
　　鸠介村
　　周训志
　　6
　　]]>
            </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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