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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纳雍县人民政府-城乡建设</title>
	<link>http://www.gaxq.gov.cn</link>
	<language>zh-CN</language>
	<description>RSS订阅 | 纳雍县人民政府</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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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CDATA[支付物业服务费用可以提取毕节公积金啦]]></title>
            <category>城乡建设</category>
            <link>https://www.gznayong.gov.cn/zwgk/xxgkml/zdlyxx/cxjs/202606/t20260604_90475693.html</link>
            <pubDate>2026-06-04</pubDate>
            <description>
                <![CDATA[自2026年5月1日起，毕节公积金缴存人可以提取公积金支付自有住房的物业服务费用，下面为大家介绍办理攻略。
　　一、提取条件
　　1.缴存人及配偶在本市无未结清公积金贷款，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1套自有住房物业服务费用。
　　2.缴存人及配偶名下有多套住房的，仅限选择其中1套自有住房的物业服务费用申请提取。
　　二、申请时间和频次
　　自开具物业服务费凭证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申请提取。职工及其配偶每12个月可以申请提取一次。
　　三、提取额度
　　职工及其配偶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该套自有住房12个月的物业服务费用，且不超过4000元。
　　四、申请材料
　　1.提取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2.提取申请人婚姻证明材料：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
　　3.申请提取对应住房的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
　　4.12个月内出具的物业服务费用缴纳凭证；
　　5.住房位于贵州省外的还需提供住房所在地户籍资料或夫妻双方其中一方住房所在地公积金缴存证明。
　　五、办理渠道
　　线上渠道：可通过“毕节公积金”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毕节市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办理。
　　线下渠道：可前往各县（市、区）政务服务大厅公积金窗口、公积金业务延伸银行网点公积金窗口办理。
　　如有疑问或其他未尽事宜，敬请咨询毕节市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0857－12329或所在县（市、区）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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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CDATA[毕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最新解答：全款购买新建商品房提取公积金业务办理指南]]></title>
            <category>城乡建设</category>
            <link>https://www.gznayong.gov.cn/zwgk/xxgkml/zdlyxx/cxjs/202605/t20260507_90145302.html</link>
            <pubDate>2026-05-07</pubDate>
            <description>
                <![CDATA[毕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
　　全款购买新建商品房
　　提取公积金业务办理指南
　　具体如下
　　↓↓↓
　　职工在选择全款方式购买新建商品房时感到资金压力大，别着急，全款购买新建商品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下面为大家介绍。
　　（一）提取条件
　　1.全款购买新建商品房所签订的购房合同，应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完成备案登记。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或分期付款方式支付购房款，应在支付完全部购房款后申请提取。
　　2.婚前全款购房的，只能提取房屋所有权人公积金。
　　3.职工无未结清公积金贷款，距离上次提取时间应间隔12个月以上。若职工上次提取原因为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本息，需提取金额已全部用于偿还对应的住房贷款。
　　（二）提取申请时间
　　在取得购房发票或不动产权证之日起12个月内提出申请。
　　（三）提取频次
　　对于同一套全款所购住房，职工及其配偶只能申请提取一次（可同时或分别提取一次本人公积金）
　　（四）提取额度
　　1.房屋所有权属于职工及其配偶的，双方合计提取金额不大于实际支付购房款。
　　2.房屋所有权属于多人共有的，按照提取申请人占有房屋所有权份额提取。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约定份额计算，没有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等额享有。房屋所有权人合计提取金额不大于实际支付购房款。
　　（五）提取所需资料
　　1.提取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2.提取申请人婚姻证明材料（委托配偶办理业务，或婚后全款购房但《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中只有提取申请人配偶姓名的，须提供结婚证）；
　　3.《商品房买卖合同》；
　　4.全额购房发票（含预收款发票）；
　　5.若全额购房发票在提取申请日已超过12个月，可提供12个月内的《不动产权证》和全额购房发票；
　　6.购房地位于贵州省外的须提供夫妻任意一方的购房地户籍资料或购房地公积金缴存证明。
　　（六）办理渠道
　　职工线上可通过毕节市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毕节市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进行办理；线下可到各县（市、区）政务服务大厅进行办理。
　　如有疑问或其他未尽事宜，敬请咨询毕节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0857-12329或所在县（市、区）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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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CDATA[纳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住房租赁补贴拟发放及退出保障等名单的信息公示]]></title>
            <category>城乡建设</category>
            <link>https://www.gznayong.gov.cn/zwgk/xxgkml/zdlyxx/cxjs/202604/t20260410_89983138.html</link>
            <pubDate>2026-04-10</pubDate>
            <description>
                <![CDATA[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住建部等七部委《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纳雍县住房保障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规定，现对纳雍县2026年第一季度审核合格拟发放租赁补贴的1190户家庭（个人）和退出保障的73户家庭（个人）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2026年4月10日起至2026年4月16日止）。
　　如申请对象存在隐瞒事实，以欺骗手段取得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的，将严肃查处，并将取消其保障资格，在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对公示结果存在异议的请拨打以下电话申诉或举报。 
　　纳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0857－3521347；
　　纳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产中心：0857－3523696。
　　附件：1.纳雍县2026年第一季度拟发放租赁补贴公示名单.xlsx
　　          2.纳雍县2026年第一季度租赁补贴退出保障公示名单.xlsx
　　纳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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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ocId></doc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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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CDATA[纳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第一季度行政审批信息公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title>
            <category>城乡建设</category>
            <link>https://www.gznayong.gov.cn/zwgk/xxgkml/zdlyxx/cxjs/202604/t20260408_89972987.html</link>
            <pubDate>2026-04-08</pubDate>
            <description>
                <![CDATA[
　　序号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工程类别
　　建设规模（㎡或m）
　　1
　　纳雍县2025年东西部协作珙桐街道易地移民安置点乡村振兴篮球培训中心建设项目
　　纳雍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纳雍县市政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恒之宇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新建
　　4733.32
　　2
　　贵州纳雍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纳雍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重庆市垫江县建筑有限公司
　　贵州恒鼎裕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新建
　　1592.43
　　3
　　纳雍县乾龙锦院商住楼开发建设项目1、2、3、4号楼
　　纳雍县洪圆政龙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邦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贵州富友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新建
　　61162.610
　　4
　　纳雍·梦想宜城——F栋
　　贵州宜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建工北盘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贵州恒鼎裕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新建
　　1471.5
　　5
　　纳雍县融塑综合体建设项目
　　贵州融塑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中支建工（河南）有限公司 
　　大连泛华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新建
　　48449.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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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ocId></doc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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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CDATA[纳雍县自然资源局关于《纳雍县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的公示]]></title>
            <category>城乡建设</category>
            <link>https://www.gznayong.gov.cn/zwgk/xxgkml/zdlyxx/cxjs/202603/t20260316_89873968.html</link>
            <pubDate>2026-03-16</pubDate>
            <description>
                <![CDATA[为推动毕节市城镇开发边界实施管理工作有效开展,根据《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办法(试行)》《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切实做好城镇开发边界实施管理的通知》精神,我局组织编制了《毕节市纳雍县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以下简称"优化方案")。现将优化方案相关情况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询意见。
　　1、公示时间:2026年3月16日-2026年4月14日
　　2、公示内容:毕节市纳雍县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
　　3、信息反馈方式:对公示内容有意见或建议的,可在公示之日起30日内通过书面方式将相关意见反馈至我局。信息反馈时需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以便进行回复;
　　4.联系电话:18285199024(联系人:陈先生)
　　5.联系地址:经开区3号办公楼,四楼纳雍县自然资源源局。
　　附件:毕节市纳雍县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公示稿）.pdf
　　毕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3月16日
　　(备注:文中手机号码均为工作电话,不涉及个人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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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ocId></doc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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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CDATA[毕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最新解答：无房职工租房自住提取公积金业务如何办理？]]></title>
            <category>城乡建设</category>
            <link>https://www.gznayong.gov.cn/zwgk/xxgkml/zdlyxx/cxjs/202603/t20260311_89647457.html</link>
            <pubDate>2026-03-11</pubDate>
            <description>
                <![CDATA[在毕节
　　无房职工租房自住
　　提取公积金业务如何办理
　　提取条件有哪些？
　　可提取额度多少？频次如何？
　　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一起了解
　　01 提取条件
　　1.职工在以县（市、区）为单位的缴存地或工作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在房屋租赁期内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在毕节市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
　　3.职工及其配偶在同一地（以县为单位）同时租赁多套住房居住的，只能选择其中1套租赁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02 提取频次和额度
　　1.租房提取公积金每12个月可申请提取一次；
　　2.租住商品住房位于县（市、区）中心城区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2000元；租住商品住房位于乡镇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6000元。租住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合计提取金额按实际房租支出金额提取；
　　3.市委、市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引进后3年内在毕节市租房自住的，租房提取金额在现行租房提取最高额度的基础上上浮20％。
　　03 所需材料
　　1.提取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2.提取申请人婚姻证明材料（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
　　3.若提取申请人属缴存单位派遣（或分支机构）的工作人员，其工作地与缴存地不在同一个县的，须提供单位出具的工作地证明材料；
　　4.若提取申请人自有住房坐落地址与工作单位地址在同一个县（市、区），且两地距离20公里以上，单位未提供住宿或补贴且租房自住的，须提供单位证明；
　　5.若提取申请人离异后在工作地的原自有住房归他人所有，且未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的，须提供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
　　04 办理方式
　　线上办理：可通过“毕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毕节市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办理。
　　线下办理：可前往各县（市、区）政务服务大厅公积金窗口、公积金业务延伸银行网点公积金窗口办理。
　　若有疑问或其他未尽事宜，敬请咨询毕节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0857－12329或所在县（市、区）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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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CDATA[关于延续实施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title>
            <category>城乡建设</category>
            <link>https://www.gznayong.gov.cn/zwgk/xxgkml/zdlyxx/cxjs/202602/t20260212_89509037.html</link>
            <pubDate>2026-02-12</pubDate>
            <description>
                <![CDATA[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4号
　　为继续支持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称公租房）建设和运营，现将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公告如下：
　　一、对公租房建设期间用地及公租房建成后占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其他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公租房，按公租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建设、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免征建设、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在其他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公租房，按公租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建设、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
　　三、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公租房，免征契税、印花税；对公租房租赁双方免征签订租赁协议涉及的印花税。
　　四、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公租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五、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捐赠住房作为公租房，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对其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个人捐赠住房作为公租房，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对其公益性捐赠支出未超过其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准予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六、对符合地方政府规定条件的城镇住房保障家庭从地方政府领取的住房租赁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七、对公租房免征房产税。对经营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增值税。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应单独核算公租房租金收入，未单独核算的，不得享受免征增值税、房产税优惠政策。
　　八、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的公租房是指纳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批准的公租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或者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筹集），并按照《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建保〔2010〕87号）和市、县人民政府制定的具体管理办法进行管理的公租房。
　　九、纳税人享受本公告规定的优惠政策，应按规定进行免税申报，并将不动产权属证明、载有房产原值的相关材料、纳入公租房及用地管理的相关材料、配套建设管理公租房相关材料、购买住房作为公租房相关材料、公租房租赁协议等留存备查。
　　十、本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6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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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ocId></doc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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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CDATA[纳雍县自然资源局关于《香蜜欧城·香府规划设计方案（2025年调整）》的批前公示]]></title>
            <category>城乡建设</category>
            <link>https://www.gznayong.gov.cn/zwgk/xxgkml/zdlyxx/cxjs/202602/t20260202_89365206.html</link>
            <pubDate>2026-02-02</pubDate>
            <description>
                <![CDATA[项目名称：香蜜欧城·香府规划设计方案（2025年调整）。
　　建设单位：贵州纳雍鑫成置业有限公司。
　　用地位置：该项目位于纳雍县城西片区ND-C13地块，北靠鼎丰路，西临中山东路，南抵蟠龙路，东至渝北路。
　　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贵州省城乡规划条例》《毕节市城乡规划条例》、纳雍县国土空间规划管理联席会议2025年第六次主任例会会议纪要。
　　公示类别：批前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2月2日至2026年2月10日。
　　公示方式：现场公示、纳雍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公示内容：区位分析图、总平面图、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备注：该建设项目的申请人、涉及的利害关系人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若对以上内容有异议，2026年2月2日至2026年2月10日期间以书面形式将意见和建议反馈到纳雍县自然资源局。项目申请人、相关利害关系人要求举行听证的，请于2026年2月2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申请提交至纳雍县自然资源局，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联系电话：0857-3538196。                                                            
　　纳雍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2月2日
　　其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如下：
　　1.用地面积：69591.88㎡;
　　2.总建筑面积：200246.88㎡（其中计容建筑面积152804.14㎡）；
　　3.容积率：2.20；
　　4.建筑密度：29.82%；
　　5.绿地率：35.32%；
　　6.机动车停车位：1429个（其中地面停车位128个，地下停车位1301个＜含充电桩停车位144个＞）；
　　7.非机动车停车位：314个（含充电桩停车位16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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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CDATA[事关购房！契税优惠政策速看！]]></title>
            <category>城乡建设</category>
            <link>https://www.gznayong.gov.cn/zwgk/xxgkml/zdlyxx/cxjs/202601/t20260128_89348794.html</link>
            <pubDate>2026-01-28</pubDate>
            <description>
                <![CDATA[]]>
            </description>
            <docId></doc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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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CDATA[纳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第四季度行政审批信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title>
            <category>城乡建设</category>
            <link>https://www.gznayong.gov.cn/zwgk/xxgkml/zdlyxx/cxjs/202601/t20260104_89114110.html</link>
            <pubDate>2026-01-04</pubDate>
            <description>
                <![CDATA[
　　纳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第四季度行政审批信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序号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工程类别
　　建设规模（㎡或m）
　　1
　　纳雍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纳雍开源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武汉冠中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四川元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新建
　　15340.6
　　2
　　纳雍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边坡支护
　　纳雍开源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武汉冠中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四川元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新建
　　3938
　　3
　　乾麟龙龙玺7#、8#号楼项目
　　纳雍乾麟龙置业有限公司
　　贵州聚鑫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贵州宇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新建
　　25414.83
　　4
　　毕节锦鑫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新房乡以角加油站
　　毕节锦鑫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雄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河北海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新建
　　612.79
　　5
　　天玑·和院(雍和世纪城二期)—12、13、18号住宅，11-2、13-1、15-2、18-1号商业，11号酒店，车库第一部分
　　纳雍铸峰置业有限公司
　　贵州金岱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耀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新建
　　131445.45
　　6
　　工商银行毕节分行纳雍支行营业室迁址装修改造项目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行
　　贵州建天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贵州三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装修
　　587.14
　　7
　　纳雍县新城区污水处理工程
　　贵州雍源水务有限公司
　　贵州中业乐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元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新建
　　1061.3
　　8
　　纳雍县城西污水处理工程
　　贵州雍源水务有限公司
　　贵州中业乐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元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新建
　　804.13
　　9
　　纳雍县南溪·雲谷建设项目-三期工程
　　贵州纳雍佳渝房地产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重庆市渝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贵州国龙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新建
　　65735.1
　　10
　　纳雍县宣慰体育公园建设项目
　　纳雍县鹏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纳雍县第一建筑公司
　　四川伯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新建
　　5454.16
　　11
　　纳雍县农批智慧冷链建设项目
　　贵州雍福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纳雍县市政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嘉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新建
　　4276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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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纳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5年第四季度住房租赁补贴拟发放及退出保障等名单的信息公示]]></title>
            <category>城乡建设</category>
            <link>https://www.gznayong.gov.cn/zwgk/xxgkml/zdlyxx/cxjs/202512/t20251210_89031774.html</link>
            <pubDate>2025-12-10</pubDate>
            <description>
                <![CDATA[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住建部等七部委《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纳雍县住房保障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规定，现对纳雍县2025年第四季度审核合格拟发放租赁补贴的1088户家庭（个人）和退出保障的43户家庭（个人）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2025年12月10日起至2025年12月16日止）。
　　如申请对象存在隐瞒事实，以欺骗手段取得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的，将严肃查处，并将取消其保障资格，在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对公示结果存在异议的请拨打以下电话申诉或举报。
　　纳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0857－3521347；
　　纳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产中心：0857－3523696。
　　附件：1.纳雍县2025年第四季度拟发放租赁补贴公示名单.xlsx
　　      2.纳雍县2025年第四季度租赁补贴退出保障公示名单.xlsx
　　纳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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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住房公积金热点问题释疑解惑]]></title>
            <category>城乡建设</category>
            <link>https://www.gznayong.gov.cn/zwgk/xxgkml/zdlyxx/cxjs/202512/t20251209_89027720.html</link>
            <pubDate>2025-12-09</pubDate>
            <description>
                <![CDATA[问：偿还异地住房贷款本息可以提取公积金吗？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答：偿还异地公积金贷款本息、偿还异地商业住房贷款本息均可以提取公积金。需提供以下资料：
　　1.身份证明材料；
　　2.提取申请人婚姻证明材料；
　　3.《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一次办理时需提供）；
　　4.《借款合同》（第一次办理时需提供）；
　　5.贷款银行或购房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还款计划表；
　　6.购买住房地位于贵州省外的须提供购房地户籍资料或夫妻其中一方购房地公积金缴存证明。
　　7.提前部分还款或提前结清贷款本息采用“报账式”提取的，须在提前还款后30日内凭还款入账凭证办理提取，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金额不大于还款凭证上的提前还款额。
　　问：目前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是多少？
　　答：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如下：首套房贷款期限为5年（含5年）以下的贷款利率为2.1%，贷款期限5年以上的贷款利率为2.6%。二套房贷款期限为5年（含5年）以下的贷款利率为2.525%，贷款期限5年以上的贷款利率为3.075%。
　　问：在异地购房可以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吗？
　　答：目前仅支持在毕节市范围内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并审批通过的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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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十四五”综述 | 纳雍城建：渐渐擦亮的名片]]></title>
            <category>城乡建设</category>
            <link>https://www.gznayong.gov.cn/zwgk/xxgkml/zdlyxx/cxjs/202511/t20251120_88960782.html</link>
            <pubDate>2025-11-20</pubDate>
            <description>
                <![CDATA[“十四五”以来的五年间，纳雍的市政道路更畅了，城中公园更靓了，居民住房更宽了。这份民生答卷，充实了纳雍自信的背囊。
　　安居：梦想照进现实
　　安居是最大的民生。过去五年，纳雍住房保障网越织越密，超过11000户家庭、4万余名新市民以及一批外来务工人员，通过公租房或租赁补贴，实现了住有所居的梦想。
　　对担心楼盘烂尾的购房者来说，“保交楼”行动无疑是一颗“定心丸”。纳雍积极为两家房企牵线搭桥，助力房企争取1.05亿元银行贷款、2.74亿元专项借款，让3128套商品房顺利交付。
　　地灾搬迁群众也收到了政策“红包”——人均购房补偿标准从6万元提高到8万元，搬迁后的安居之路更加脚踏实地。
　　幸福：在家门口升级
　　过去五年，7.84公里市政道路建成通车，城市“动脉”更加畅通；老旧小区改造后的1108户市民的生活环境焕发生机；52.1公里地下雨污管网更新，解决了多年难治的“城市病”。
　　过去五年，宣慰体育公园、黔富商业中心广场以及见缝插针一般落地的两个“口袋公园”，让市民推窗见绿、出门入园。
　　防护：房屋“体检”保安全
　　过去五年，县住建局开展巡检1000多次，检出各类质量和安全隐患4600多条并督促整改，为城市建筑系上了“安全带”。同时，一场覆盖全县20多万余栋自建住房的安全“体检”也同步完成，存在问题的1769栋房屋该修则修、该管则管，撑起了生命“安全伞”。
　　过去五年，绿色建材成为纳雍城建用料的标配，磷石膏综合利用完成91%，绿色建材在居民小区、学校、医院大量应用，生活环境更加环保。
　　数读：无声数据有温情
　　过去五年，纳雍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25.4亿元，商品房销售面积达214.4万平方米，建筑业总产值达45亿元，消防审验完成审查160个、验收177个，城建的业绩写在眉开眼笑的脸庞上、印在日新月异的市容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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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纳雍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南孔·桃李春风规划设计方案（2025年调整）》的调整公示]]></title>
            <category>城乡建设</category>
            <link>https://www.gznayong.gov.cn/zwgk/xxgkml/zdlyxx/cxjs/202511/t20251106_88921342.html</link>
            <pubDate>2025-11-06</pubDate>
            <description>
                <![CDATA[项目名称:南孔·桃李春风规划设计方案(2025年调整)。
　　建设单位:贵州南孔置业有限公司。
　　用地位置:该项目位于城东片区ND-D02-01地块,北抵发展大道,西抵同心南路,南抵金钟西路,东抵纳雍县同心产业园区标准厂房。
　　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贵州省城乡规划条例》《毕节市城乡规划条例》、纳雍县国土空间规划管理联席会议2025年第十三次专家审查及项目联审会会议纪要。
　　公示类别:调整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6日至2025年11月14日。
　　公示方式:现场公示、纳雍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公示内容:区位分析图、总平面图、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备    注:该建设项目的申请人、涉及的利害关系人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若对以上内容有异议,2025年11月6日至2025年11月14日期间以书面形式将意见和建议反馈到纳雍县自然资源局。项目申请人、相关利害关系人要求举行听证的,请于2025年11月6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申请提交至纳雍县自然资源局,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联系电话:0857-3538196。     
　　纳雍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1月6日
　　调整原因:因原规划户型不满足市场需求,为了更好满足“好房子”建设要求,需优化调整户型,提高得房率。
　　主要调整内容:一是优化调整9#～11#、13#～19#住宅的布局和户型;二是优化调整8-C#、12#、20#～23#商业布局;三是优化调整配套用房,其中在23#商业楼二层新增公共卫生间,在20#楼一层新增消防控制室,物管用房从8#商业楼调整至10#、11#楼一层;四是优化调整车库,其中新增20#楼负一层机械车库,优化并减少9#-19#楼车库面积和停车位,将同心南路上12#商业处的车库出入口调整至20#商业楼的东侧。
　　调整后的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为:用地面积59704.18㎡,总建筑面积214467.38㎡(其中计容建筑面积165574.26㎡),容积率2.77,建筑密度38.79%,绿地率35.09%,机动车停车位1411个(地下<含141个充电桩停车位>),非机动车停车位413个(其中地上400辆<含200个充电桩停车位>,地下13辆<含13个充电桩停车位>)。
　　调整后,用地面积不变,总建筑面积减少2529.55㎡(计容建筑面积减少1587.91㎡),容积率减少0.03,建筑密度减少0.61%,绿地率增加0.08%,居住户数增加86户,建筑高度增加(住宅由76.05m增加至78.6m,商业由47m增加至72m,满足《贵州纳雍经济开发区“一区三园”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定的80m),机动车停车位减少26个、非机动车停车位减少1251个(满足《毕节市中心城区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规定的0.2个/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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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纳雍县自然资源局关于《纳雍县融塑综合体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的批前公示]]></title>
            <category>城乡建设</category>
            <link>https://www.gznayong.gov.cn/zwgk/xxgkml/zdlyxx/cxjs/202510/t20251021_88715223.html</link>
            <pubDate>2025-10-21</pubDate>
            <description>
                <![CDATA[项目名称:纳雍县融塑综合体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
　　建设单位:贵州融塑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用地位置:该项目位于纳雍县城东片区ND-D05-01地块,北抵金钟西路,东抵青云大道,南临天河农贸市场,西抵兴业路。
　　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贵州省城乡规划条例》《毕节市城乡规划条例》、纳雍县国土空间规划管理联席会议2025年第五次主任例会会议纪要。
　　公示类别:批前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21日至2025年10月29日。
　　公示方式:现场公示、纳雍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公示内容:区位分析图、总平面图、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备    注:该建设项目的申请人、涉及的利害关系人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若对以上内容有异议,2025年10月21日至2025年10月29日期间以书面形式将意见和建议反馈到纳雍县自然资源局。项目申请人、相关利害关系人要求举行听证的,请于2025年10月21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申请提交至纳雍县自然资源局,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联系电话:0857-3538196。     
　　纳雍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0月21日
　　其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如下:
　　1.用地面积:81166.84㎡;
　　2.总建筑面积:60544.68m²(计容建筑面积81473.88m²);
　　3.容积率:1.00;
　　4.建筑密度:39.54%;
　　5.绿地率:8.82%;
　　6.停车位:机动车停车位195个(其中,小车停车位124个<含充电桩停车位57个>,装卸车位71个),非机动车停车位610个(充电桩停车位22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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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纳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住房租赁补贴拟发放及退出保障等名单的信息公示]]></title>
            <category>城乡建设</category>
            <link>https://www.gznayong.gov.cn/zwgk/xxgkml/zdlyxx/cxjs/202509/t20250929_88661930.html</link>
            <pubDate>2025-09-29</pubDate>
            <description>
                <![CDATA[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住建部等七部委《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纳雍县住房保障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规定，现对纳雍县2025年第三季度审核合格拟发放租赁补贴的966户家庭（个人）和退出保障的11户家庭（个人）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2025年9月29日至2025年10月5日）。
　　如申请对象存在隐瞒事实，以欺骗手段取得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的，将严肃查处，并将取消其保障资格，在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对公示结果存在异议的请拨打以下电话申诉或举报。
　　纳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0857－3521347；
　　纳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产中心：0857－3523696。
　　附件：1.纳雍县2025第三季度拟发放租赁补贴公示名单.xlsx
　　          2.纳雍县2025年第三季度退出保障公示名单.xlsx
　　纳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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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纳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第三季度行政审批信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title>
            <category>城乡建设</category>
            <link>https://www.gznayong.gov.cn/zwgk/xxgkml/zdlyxx/cxjs/202509/t20250925_88650689.html</link>
            <pubDate>2025-09-25</pubDate>
            <description>
                <![CDATA[
　　序号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工程类别
　　建设规模（㎡或m）
　　1
　　鹏淇宏桥公园二期-11#、19#、22#楼
　　纳雍县鹏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纳雍县第一建筑公司
　　四川伯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新建
　　28691.71
　　2
　　纳雍县2024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
　　纳雍县金熙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贵州省雍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贵州嘉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装修
　　29528.6
　　3
　　纳雍县产业园区D地块12号、13号标准厂房建设项目
　　纳雍县金熙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重庆市垫江县建筑有限公司
　　恒正达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新建
　　49601.5
　　4
　　纳雍县第五中学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纳雍县教育科技局
　　纳雍县市政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祁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新建
　　3993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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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纳雍县自然资源局关于《纳雍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的批前公示]]></title>
            <category>城乡建设</category>
            <link>https://www.gznayong.gov.cn/zwgk/xxgkml/zdlyxx/cxjs/202509/t20250911_88604578.html</link>
            <pubDate>2025-09-11</pubDate>
            <description>
                <![CDATA[项目名称:纳雍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规划设计方案。
　　建设单位: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用地位置:该项目位于纳雍县居仁街道老窑社区,属县城规划区外,北靠纳雍华锋矿业有限公司,南靠Y684县乡道(纳雍至水东),西、南与通村道路毗邻。
　　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贵州省城乡规划条例》《毕节市城乡规划条例》、纳雍县国土空间规划管理联席会议2025年第二次主任例会会议纪要。
　　公示类别:批前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9月11日至2025年9月19日。
　　公示方式:现场公示、纳雍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公示内容:区位分析图、总平面图、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备    注:该建设项目的申请人、涉及的利害关系人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若对以上内容有异议,2025年9月11日至2025年9月19日期间以书面形式将意见和建议反馈到纳雍县自然资源局。项目申请人、相关利害关系人要求举行听证的,请于2025年9月11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申请提交至纳雍县自然资源局,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联系电话:0857-3538196。     
　　纳雍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9月11日
　　其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如下:
　　1.用地面积:46863.30㎡;
　　2.总建筑面积:16004.60㎡(计容建筑面积19223.90㎡);
　　3.容积率:0.41;
　　4.建筑密度:20.43%;
　　5.绿地率:20.80%;
　　6.停车位:机动车50个(含充电桩停车位10个);非机动车停车位120个(含充电桩停车位3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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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一图说税」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享受条件和申报指南]]></title>
            <category>城乡建设</category>
            <link>https://www.gznayong.gov.cn/zwgk/xxgkml/zdlyxx/cxjs/202509/t20250902_88553974.html</link>
            <pubDate>2025-09-02</pubDate>
            <description>
                <![CDATA[]]>
            </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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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纳雍县自然资源局关于《纳雍县乾麟龙•龙玺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调整）》的批前公示]]></title>
            <category>城乡建设</category>
            <link>https://www.gznayong.gov.cn/zwgk/xxgkml/zdlyxx/cxjs/202508/t20250813_88454671.html</link>
            <pubDate>2025-08-13</pubDate>
            <description>
                <![CDATA[项目名称:纳雍县乾麟龙•龙玺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调整)。
　　建设单位:纳雍乾麟龙置业有限公司。
　　用地位置:该项目位于城东片区ND-C05地块,西抵发展大道,北抵居仁西路,东抵金钟西路,南抵鼎丰路。
　　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贵州省城乡规划条例》《毕节市城乡规划条例》、纳雍县国土空间规划管理联席会议2024年第一次副主任例会会议纪要。
　　公示类别:批前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8月13日至2025年8月21日。
　　公示方式:现场公示、纳雍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公示内容:区位分析图、总平面图、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备    注:该建设项目的申请人、涉及的利害关系人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若对以上内容有异议,2025年8月13日至2025年8月21日期间以书面形式将意见和建议反馈到纳雍县自然资源局。项目申请人、相关利害关系人要求举行听证的,请于2025年8月13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申请提交至纳雍县自然资源局,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联系电话:0857-3538196。     
　　纳雍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8月13日
　　其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如下:
　　1.用地面积:57809.75㎡;
　　2.总建筑面积:199992.32㎡(其中计容面积:161867.06㎡);
　　3.容积率:2.80;
　　4.建筑密度:30.00%;
　　5.绿地率:35.11%;
　　6.机动车停车位:1331个(其中地上:133个〔含充电停车位133个〕,地下:1198个〔含充电停车位1个,无障碍车位7个〕);
　　7.非机动车停车位:585个(含充电车位23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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