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确保规范性文件与法律法规、规章的一致性和协调性,维护法制统一,县政府对2006至2022年期间制定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一、对主要内容与法律法规、规章、上级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相抵触或者已被新的规定所代替的12件县政府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二、对适用期已过或者调整对象已消失,已经失效的4件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
三、对制定依据已修改的,需重新修订的3件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公布拟修订时间。
纳雍县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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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5250200012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