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废止《纳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纳雍县安全生产领域重大隐患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纳府办发〔2022〕2号)、《纳雍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纳府办发〔2022〕17号)、《纳雍县县级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纳府办发〔2022〕18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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