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我县城市雨水排水系统规划设计的指导,进一步提高灾害应急响应和抵御处置能力,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中国气象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内涝防治信息发布等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城〔2022〕30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气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县城)内涝防治信息发布等有关工作的通知》(黔建城通〔2022〕58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编制的纳雍县主城区暴雨强度公式及设计暴雨雨型公布如下:
修订后暴雨强度公式:

式中:q—设计暴雨强度(升/秒/公顷);
P—重现期;
t—降雨历时(min),取值为5—180min。
二、该公式适用范围为纳雍县主城区(5—180min降雨历时、2—100年重现期),周边区域可参考使用。
三、本暴雨强度公式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县气象局负责对该公式在使用工程中的解释说明工作。
贵州省纳雍县气象局
纳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纳雍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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