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开发式帮扶任务)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6〕49号),省财政厅下达我县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开发式帮扶任务)资金16103万元。现将此项资金16103万元转下达你局,请列入202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505生产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6〕10号)有关规定,强化绩效管理,加强项目监管,有序推进项目前期准备、组织实施和竣工验收工作,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加快资金支出进度。
二、加强产业项目论证选择和组织实施,不断健全完善联农带农机制,提升产业项目带动就业、强化产业与包括脱贫人口和监测帮扶对象在内的农户的利益联结,让农民群众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促进增收的实效。支持补齐必要的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过渡期结束未实施完毕的项目或政策,可继续通过常态化帮扶资金支持,确保政策有序转换和退出。
三、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管理使用资金,将资金支付到最终收款人,务必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严禁挪用。严格执行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属于政府采购或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的,按政府采购管理和政府购买服务的规定和程序办理。
四、请你局认真落实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工作,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等工作,并及时将绩效目标表送我局备案。
纳雍县财政局
2026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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