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发展和改革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以工代赈任务)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6〕51号),省财政厅下达我县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以工代赈任务)资金601万元。现将此项资金601万元转下达你局,请列入202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严格按照《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6〕10号)有关规定,持续加强产业帮扶、就业帮扶和欠发达地区开发式帮扶,做好资金管理各项工作。要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加快资金拨付使用进度,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管理使用资金,将资金支付到最终收款人,务必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严禁挪用。严格执行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属于政府采购或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的,按政府采购管理和政府购买服务的规定和程序办理。
三、请你局认真落实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工作,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等工作,并及时将绩效目标表送我局备案。
纳雍县财政局
2026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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