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人民政府令
第3号
《纳雍县森林禁火令》已经2025年12月24日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12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
县长:禄斌
2026年2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纳雍县森林禁火令
为有效防控森林火灾,切实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及《贵州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参照《毕节市森林草原禁火令》,结合纳雍县实际,特发布本禁火令。
一、防火时段
自印发之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为全县森林防火期(2月至4月为高火险期)。
二、禁火区域
防火期内,全县行政区域内所有林区及其周边100米范围内的区域为禁火区域。
三、禁火规定
防火时段在禁火区内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一)严禁烧火闭炭、烧窝驱蜂、烧火驱兽、烧山捕猎。
(二)严禁乱扔烟头、生火取暖、开展野炊和举办篝火等活动。
(三)严禁祭祀活动时火烧坟山杂草、焚香烧纸、点烧蜡烛和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
(四)严禁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禁火区域。
(五)严禁从事农事劳动时铲烧田埂土坎、火烧荒山草坡、烧灰积肥和焚烧秸秆等。
(六)严禁未经县人民政府或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在林区用火。
(七)严禁未按规定安装防火装置、配备防火器材的各种机动车辆进入禁火区域。
(八)严禁开展其他易引发森林火灾的活动或行为。
四、特殊规定
(一)在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域外可能引发森林火灾的区域内从事烧灰积肥等农业生产性用火,用火单位或个人应当在用火之前告知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村(居)民委员会应当督促用火单位或者个人采取相关防火措施。
(二)在森林防火期内,因防治病虫鼠害、冻害、抢修设备等特殊情况确需在森林禁火区域野外用火的,必须经县人民政府或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并采取必要防火措施。
(三)在森林防火期内,其他确需在禁火区域内用火的,必须严格根据《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办理审批手续,审批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并采取必要防火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安全生产委员会(县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和部门责任,带班领导、值班人员要严格值班值守,充分发挥好乡、村干部和护林员作用,认真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巡山护林、排查火灾隐患、劝阻违规野外用火行为等工作。
(二)各乡镇(街道)要根据《纳雍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制定本行政区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储备好防灭火物资和装备,加强防灭火应急队伍培训演练,确保发生森林火灾时“拿得出、用得上”。
(三)县应急、林业、气象等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充分利用卫星、气象台站、林火视频监控、林区瞭望系统等,认真做好火情监测,及时发布预警预报信息。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必须及时报告森林火灾情况,不得瞒报、谎报或迟报。
(四)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安全生产委员会(县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成员单位要健全完善快速响应机制,一旦发生火灾,迅速采取相应扑救措施,做到“打早、打小、打了”,严防重大、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同时,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人员参加扑救。
(五)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各有关部门要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重点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贵州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森林防火安全常识宣传,普及森林防火知识,切实提高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
(六)在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等重点时段,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要依法组织对进入森林防火区的车辆和人员进行森林防火检查,杜绝火源火种进入林区,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碍。
(七)对违反本禁令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纳雍县森林火警(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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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 业 局:0857-3525533 |
应 急 局:0857-35250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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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 防 队:0857-2297119 |
纳雍林场:0857-36935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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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熙街道:0857-3525113 |
化作林场:0857-36993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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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仁街道:0857-3713032 |
文昌街道:0857-35327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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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慰街道:0857-3536588 |
利园街道:0857-31107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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鬃 岭 镇:0857-3690105 |
珙桐街道:0857-31103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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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 长 镇:0857-3630002 |
勺 窝 镇:0857-3709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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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房 乡:0857-3663001 |
百 兴 镇:0857-37000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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曙 光 镇:0857-3705001 |
维 新 镇:0857-368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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厍东关乡:0857-3527100 |
董 地 乡:0857-3527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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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 场 镇:0857-3670002 |
寨 乐 镇:0857-366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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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 作 乡:0857-3650002 |
水 东 镇:0857-3716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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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 治 镇:0857-3527959 |
玉龙坝镇:0857-35276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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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湾镇:0857-3711002 |
姑 开 乡:0857-37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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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 场 乡:0857-3675001 |
沙 包 镇:0857-364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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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 场 乡:0857-3708006 |
锅圈岩乡:0857-3684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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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 寨 乡:0857-3673001 |
左鸠戛乡:0857-3674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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