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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5年清理农村残垣断壁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2-31 10:56 文章字号: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5-1616282 信息分类: 其它文件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文  号: 纳财农〔2025〕44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关于下达2025年清理农村残垣断壁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纳雍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清理农村残垣断壁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5〕132号),省财政厅下达我县2025年清理农村残垣断壁省级补助资金1009.2万元。现将此项资金1009.2万元转下达你局,请列入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严格按照《贵州省农村残垣断壁省级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方案》(附件3)、《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清理农村残垣断壁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5〕132号)文件要求以及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管理使用资金,将资金支付到最终收款人,务必专款专用、严禁挪用。

二、请严格按照《中共贵州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推进“两清两改两治理”及卫生家庭建设行动的指导意见》做好项目组织实施等工作,加强项目财务资料、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完善资金公告公示制度。属于政府采购或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的,按政府采购管理和政府购买服务的规定和程序办理。

三、请你局认真落实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工作,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等工作,及时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录入二级项目,并将绩效目标表送我局备案。


纳雍县财政局

202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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