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纳雍县2025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纳雍县人民政府
2025年3月31日
纳雍县2025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
第一章 序 言
一、方案编制依据
为保障我县集中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0部委关于将脱贫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政策优化调整至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施的通知》(财农〔2024〕1号)、《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等10厅委关于将脱贫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政策优化调整至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施的通知》(黔财农〔2024〕17号)、《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黔财农〔2025〕32号)等文件精神进行编制。
二、方案编制因由
为进一步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拓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来源渠道,落实政策要求,转变资金使用方式,创新财政资金机制,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任务,突出重点、集中投入、形成合力,保障我县集中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三、方案编制原则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需求为导向,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为引领,以“重点项目”为平台,把目标相近、方向类同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提高财政涉农资金的精准度和使用效益,努力探索能实施、可复制的经验。
第二章 目标任务
一、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目标任务
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战略部署,聚焦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努力实现农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农村生活富裕。全县累计识别监测对象6096户28251人(其中,脱贫不稳定户1681户8283人、边缘易致贫户2239户9844人、突发严重困难户2176户10124人),户均享受帮扶措施3.64条,已消除风险3916户18286人,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2180户9965人,风险消除率64.73%。2025年确保监测对象稳定脱贫不返贫,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全面同步进入小康。
二、项目建设目标
紧紧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任务,完善基础设施,进行乡村振兴项目建设,完善垃圾、污水处理设施,筑牢公共服务基础,提高脱贫村和其他村、脱贫户和其他户生产生活质量;实施产业项目,落实利益联结机制全覆盖,实现村集体经济积累,产业发展脱贫户和其他户全惠及。力争实现农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农村生活富裕。
三、资金整合目标
2025年上级财政预计下达我县18项涉农资金规模58231.21万元,计划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49440.5万元,计划实施项目225个,其中:基础设施类项目77个,计划投入资金6108.75万元;产业类项目137个,计划投入资金35152.39万元;其他类项目11个,计划投入资金8179.36万元。
第三章 工作措施
一、积极谋划争取项目,不断充实项目库
明确专人跟进项目,多渠道掌握投资动态,全方位跟踪汇报衔接,抓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的建设。
二、从预算编制源头抓好资金整合
通过预算编制,整合涉农部门预算专项资金,减少专项资金重复交叉现象,推动涉农部门预算资金整合。根据实际情况,提高计划整合资金规模占纳入整合范围资金规模比例,做到“应整尽整”,尽可能将纳入整合范围的各类资金在“大类间打通”“跨类别使用”。认真记好资金整合台账,对用途发生调整的资金,按程序及时调整预算指标,按实际用途列入相应支出科目。
三、统筹整合使用方案依法依规按年度编制,形成长效机制
年终《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方案》按政策规定进行修编,上报备案。
四、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定于3、6、9、12月的10日左右召开,由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或委托相关领导负责召集,各涉及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具体承办同志参加,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相关乡镇(街道)、单位及企业负责人参加。联席会议主要任务如下:
(一)听取各行业整合使用资金及项目情况,认真总结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下阶段整合工作进行预测分析,研究提出下阶段整合工作应对措施;
(二)客观全面分析研判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形势,及时发掘整合工作的亮点,精准查找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着重厘清重点难点,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建议和对策措施,为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三)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可根据实际需要,及时就全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会商,提出意见和建议,形成会商报告。
五、全面推行公开公示制度
加大涉农资金信息公开力度,提高涉农政策和项目资金申请的透明度,杜绝涉农资金无序、重复申报和骗取套取涉农资金的行为。各涉及单位负责将涉农资金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分配、工作进度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或主流媒体公开统筹整合使用的涉农资金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等情况,并实施脱贫项目行政村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章 项目建设
一、基础设施项目
主要包括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通村通组路、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移民安置点基础设施4类,共计77个建设项目,其中: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项目28个、通村通组路项目12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36个、移民安置点基础设施项目1个。
(一)微小水利项目(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项目)
1.实施地点:全县29个乡镇(街道)涉及的脱贫村(社区)。
2.建设内容和规模:防止水源点污染硬化顶盖封闭管理、加筑防护墙修缮、消毒设备配置、修建泵站控制室、水池、铺设管道、分水闸阀室、排水兼检修阀、排气兼检修阀、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等,总计投资2794.96万元。
3.建设标准:根据建设项目的行业标准和规划标准实施。
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项目拟于2月启动实施,12月底前全面完成。
5.项目效益:项目实施后,保护水源点不受外来污染的同时持续保障农村饮水安全。
(二)通村通组路项目
1.实施地点:董地乡、居仁街道、乐治镇、龙场镇、沙包镇、勺窝镇、羊场乡、寨乐镇、张家湾镇、鬃岭镇、左鸠戛乡。
2.建设内容和规模:脱贫村寨通村通组路、断头路硬化等,总计投资536.98万元。
3.建设标准:根据建设项目的行业标准和规划标准实施。
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项目拟于2月启动实施,12月前全面完成。
5.项目效益:项目建成后,能有效改善生产条件,方便脱贫群众出行。
(三)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1.实施地点:全县29个乡镇(街道)涉及的脱贫村(社区)。
2.建设内容和规模:安装垃圾桶、车运吊挂垃圾箱、污水处理系统、排污沟整治、粪污处理、硬化粮食晾晒场、庭院经济建设等,总计投资2683.41万元。
3.建设标准:根据建设项目的行业标准和规划标准实施。
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项目拟于2月启动实施,12月前全面完成。
5.项目效益:项目建成后,改善农村环境卫生状况,提升乡村整体环境面貌,更加方便老百姓出行,提高老百姓生活品质。
(四)移民安置点基础设施项目
1.实施地点:珙桐街道白水河社区。
2.建设内容和规模:珙桐街道白水河社区农贸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占地面积约160平方米。
3.建设标准:根据建设项目的行业标准和规划标准实施。
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项目拟于3月启动实施,12月前全面完成。
5.项目效益:方便移民群众生活,增加移民群众收入
二、产业发展项目
主要包括到户产业奖补项目、村集体经济产业发展项目、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产业贴息补助项目4类,共计137个,其中:到户产业奖补项目55个、村集体经济产业发展项目20个、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60个、产业贴息补助项目2个。
(一)到户产业奖补项目
1.实施地点:全县29个乡镇(街道)涉及的脱贫村(社区)。
2.建设内容和规模:鼓励脱贫户和监测户发展到户产业进行奖补,助力脱贫户和监测户增收创收,投入资金26924.48万元。
3.建设标准:执行纳雍县到户产业奖补实施方案标准。
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项目拟于2月启动实施,12月前全面完成。
5.项目效益:鼓励脱贫户和监测户发展到户产业,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扶持,辐射带动周边搬迁劳动力就近就业,拓宽搬迁群众增收渠道,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效。
(二)村集体经济产业发展项目
1.实施地点:百兴镇、董地乡、姑开乡、化作乡、昆寨乡、乐治镇、龙场镇、沙包镇、勺窝镇、厍东关乡、曙光镇、水东镇、新房乡、羊场乡、阳长镇、玉龙坝镇、寨乐镇、猪场乡、鬃岭镇、左鸠戛乡。
2.建设内容和规模:采购农用机具、青贮饲料、畜种等农用物资进行销售或出租等发展村集体经济,投入资金1400万元。
3.建设标准:根据建设项目的行业标准和规划标准实施。
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项目拟于2月启动实施,12月前全面完成。
5.项目效益: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持续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产业,促进脱贫农户和边缘农户增产增收。
(三)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1.实施地点:百兴镇、董地乡、锅圈岩乡、化作乡、居仁街道、昆寨乡、乐治镇、龙场镇、沙包镇、勺窝镇、厍东关乡、曙光镇、水东镇、维新镇、新房乡、羊场乡、阳长镇、玉龙坝镇、寨乐镇、张家湾镇、鬃岭镇、左鸠戛乡。
2.建设内容和规模:修复损毁蔬菜大棚、产业配套给排水、供电、机耕道、产业路、种植、养殖等产业设施建设项目,投入资金4977.91万元。
3.建设标准:根据建设项目的行业标准和规划标准实施。
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项目拟于2月启动实施,12月前全面完成。
5.项目效益:提升产业基础设施,辐射带动周边脱贫户和监测户等农村劳动力就近就业,拓宽农民群众增收渠道,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效。
(四)建档立卡脱贫农户贷款贴息补助
1.实施地点:全县29个乡镇(街道)涉及的脱贫村(社区)。
2.建设内容和规模:脱贫小额信贷贴息,补助9250户脱贫农户,投入资金1850万元。
3.补助标准:补助9250户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贷款贴息,预计每户年贴息2000元/户。
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项目拟于2月启动实施,12月前全面完成。
5.项目效益:支持全县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9250户发展产业贷款并给予贴息补助。
三、其他类项目
主要包括:“雨露计划”助学补助项目、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交通补助、脱贫劳动力培训、管理费5类,共计11个,其中:“雨露计划”助学补助项目2个、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项目3个、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交通补助项目3个、脱贫劳动力培训项目2个、管理费项目1个。
(一)“雨露计划”助学补助项目
1.实施地点:全县29个乡镇(街道)
2.建设内容和规模:全县脱贫户(含监测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子女初中、高中毕业后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且在教育部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系统和人社部全国技工院校信息管理系统中注册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包括在校期间顶岗实习学生)中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等学生教育资助。总计补贴资金200万元。
3.补助标准: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补助标准为1900元/生·年,高等职业教育在校生补助标准为4500元/生·年
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2025年2月—2025年12月
5.项目效益:资助全县脱贫户(含监测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子女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增加群众收入。受益脱贫农户355户801人。
(二)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交通补助
1.实施地点:全县29个乡镇(街道)涉及的脱贫村(社区)。
2.建设内容和规模:鼓励建档立卡群众稳定就业增收,对新跨省、县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脱贫人口(含监测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给予一次性交通补贴。总计补贴资金3026.8万元。
3.补助标准:500元/人/年。
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项目拟于2月启动实施,12月前全面完成。
5.项目效益:项目覆盖60536人左右,直接受益。
(三)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
1.实施地点:全县29个乡镇(街道)涉及的脱贫村(社区)。
2.建设内容和规模: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岗位补贴9369人,补助7个月补助资金2622.96万元;生态护林员5190人,2个月补助资金830.4万元;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公益性岗位人员1840人,12个月补助资金883.2万元。总计补贴资金4336.56万元。
3.补助标准:生态护林员岗位每月补助800元/人、非全日制乡村公益性岗位每月补助400元/人。
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项目拟于2月启动实施,12月前全面完成。
5.项目效益:项目覆盖脱贫户(含监测户、突发严重困难户)16399户16399人,解决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就业及促进增收。
(四)脱贫劳动力培训
1.实施地点:全县29个乡镇(街道)涉及的脱贫村(社区)。
2.建设内容和规模:发放2025年参加培训的脱贫劳动力、边缘易致贫劳动力和突发严重困难劳动力生活补助,每人每天40元,培训3—30天,预计补助资金300万元。
3.补助标准:40元/天。
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项目拟于2月启动实施,12月前全面完成。
5.项目效益:项目覆盖脱贫户2150户6000人,直接受益。
(五)项目管理费
1.实施地点:全县。
2.建设内容和规模:项目前期评审、督查检查、项目验收等,预计投入资金316万元。
3.补助标准:按支付费用据实列支。
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项目拟于2月启动实施,12月前全面完成。
第五章 整合资金
一、整合项目计划总投资情况
2025年我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方案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计划总投资49440.5万元。
(一)基础设施类。计划投资6108.75万元。具体为:微小水利资金(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项目)2794.96万元;通村通组路补短板项目资金536.98万元;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资金2683.41万元、移民安置点基础设施项目资金93.4万元。
(二)产业发展类。计划投资35152.39万元。具体为:到户产业奖补资金26924.48万元;村集体经济产业发展项目资金1400万元;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资金4977.91万元;小额信贷贴息补助资金1850万元。
(三)其他类。计划投资8179.36万元。具体为:“雨露计划”助学补助资金200万元;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4336.56万元;脱贫劳动力跨省外出务工交通补助资金3026.8万元;脱贫“三类”劳动力培训资金300万元;项目管理费316万元。
二、整合资金来源及规模
2025年我县计划整合涉农资金49440.5万元。其中,计划整合中央资金44403.5万元;计划整合省级资金5037万元。
第六章 保障措施
一、部门职责
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履行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管理职责。
(一)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在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对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负总责,审定整合资金使用计划和整合方案,解决涉农资金整合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整合办公室”)。负责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协调,依据批准的年度实施项目编制《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整合方案”),在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三)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编制和项目库建设,依据中央、省、市、县可统筹整合资金规模,以县“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为引领,分轻重缓急,在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中择优选取当年需要实施的项目,参与编制《整合方案》,符合上级以工代赈要求的,要通过以工代赈方式实施项目,指导整合项目立项批复。
(四)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编制、配合县农业农村局进行项目库建设,指导整合项目立项批复。
(五)县财政局。负责整合资金预算安排、下达资金,指导本级行业(项目)主管部门和下级财政部门加强资金监管和绩效管理。
(六)县审计局。负责根据上级审计机关工作安排和要求,结合纳雍县实际情况,将涉农资金整合管理使用情况作为审计重点关注的内容,为充分发挥涉农资金使用效益保驾护航。
(七)县级涉及整合项目管理的行业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是监督整合资金和项目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组织项目申报、评审、论证、设计,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审批、业务指导、项目实施监管、检查复核、绩效评价等工作,建立项目资金台账。
(八)项目实施单位(含乡镇、街道)。负责项目申报、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组织本单位项目实施,对实施项目的绩效进行自评,并对资金使用安全承担责任。对所提供报账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建立项目资金台账。整合资金管理使用,要符合项目投向所属行业的原渠道资金管理办法要求(例如:整合后用于水利项目的资金要符合水利相关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方面资金要符合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使用要求等)。
二、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实行严格监督评价
(一)县监委、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对年度项目建设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定期向县整合领导小组汇报项目检查情况。
(二)对不按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擅自申报项目或变更项目实施计划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工作中出现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及其他违纪、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整治。
(三)严禁以统筹整合的名义挪用资金偿还债务、弥补办公经费或发放津贴补贴,或打造“盆景”工程、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县委、县政府将把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作为监管重点。
(四)脱贫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驻村干部和村(居)委会必须参与涉农资金和项目的管理监督,并对监管职责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对探索实践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给予大力支持。探索引入第三方独立监督,引导脱贫人口主动参与,构建多元化资金监管机制。
三、绩效评价办法和绩效目标管理
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中央、省和市级专项资金,执行省委、市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绩效评价及目标考核规定,县级投入专项资金由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及目标考核,相关部门不再单独考核(国家相关部门和省委、省政府另有要求的除外)。县级项目主管部门要组织做好整合涉农资金绩效目标管理工作,合理确定绩效目标及指标,按程序报省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和相关部门备案。
(一)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绩效评价应遵循以下原则:
1.聚焦精准、突出成效;
2.科学规范、公正公开;
3.分类分级、权责统一;
4.强化监督、适当奖励。
(二)整合使用涉农资金绩效评价的依据
1.中央、省、市、县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推进乡村振兴的方针政策;
2.中央、省、市、县制定印发的整合涉农资金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管理的有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3.统计部门公布的有关涉农整合统计数据,财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反映资金管理的有关资料,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有关信息;
4.上年度乡村振兴计划执行情况总结;
5.资金拨付文件及相关资料;
6.审计部门出具的有关资金审计报告;
7.财政监督检查机构出具的有关资金检查结果;
8.其他相关资料。
(三)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绩效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资金投入、资金拨付、资金监管、资金使用成效等方面的情况
1.资金投入。主要评价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投入总量、增幅及分配的合理性、规范性等。
2.资金拨付。主要评价整合涉农资金拨付的时间效率。
3.资金监管。主要评价整合涉农资金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包括信息公开和公告公示制度建设和执行、监督检查制度建设和执行等。
4.资金使用成效。主要评价整合涉农资金使用的效果。包括年度资金结转结余率、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成效、贫困人口减少、精准使用情况等。
(四)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依据各级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所设定的年度评分标准逐项计分后确定总得分。得分将评价结果划分为四个等级,分别为:优秀(≥90分)、良好(≥80分,<90分)、及格(≥60分,<80分)、不及格(<60分)。
1.加减分指标。包括加分指标(机制创新)和减分指标(违规违纪)。
2.各乡镇(街道)及县直相关部门对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及时性和完整性负责,对核实与实际不符的将视情况扣分。
(五)资金绩效评价结果纳入各乡镇(街道)和县直相关部门工作成效考核,并作为整合涉农资金分配的因素之一。
(六)各乡镇(街道)和县直相关部门应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及时总结经验,认真改进不足,提高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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