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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县人民政府关于罗雍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3-05 17:35 文章字号: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5-488220 信息分类: 纳府任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文  号: 纳府任〔2025〕2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纳雍县人民政府关于罗雍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纳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中共纳雍县人民政府党组2025年第2次会议讨论并票决通过,县人民政府决定:

罗雍任纳雍县农业农村局(纳雍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魏菊任纳雍县教育局副局长;

胡炎杰任纳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肖云松任纳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不再担任纳雍县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贺涛任纳雍县商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奎划转至纳雍县商务局工作,继续任纳雍县商贸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蒋弟贵任纳雍县劳动保障服务中心主任,不再担任纳雍县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汪继任纳雍县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绪任雍熙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王泳任纳雍中等职业学校(纳雍开放教育学院)校长(院长),不再担任纳雍中等职业学校校长职务;

周世桥任纳雍中等职业学校(纳雍开放教育学院)副校长(副院长),不再担任纳雍中等职业学校副校长职务;

李江任纳雍中等职业学校(纳雍开放教育学院)副校长(副院长),不再担任纳雍中等职业学校副校长职务;

刘元友任纳雍中等职业学校(纳雍开放教育学院)副校长(副院长),推荐其担任纳雍中等职业学校(纳雍开放教育学院)行政负责人,不再担任纳雍中等职业学校副校长职务;

刘震宇不再担任纳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曾理不再担任纳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马宇不再担任纳雍县农业农村局(纳雍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职务;

李警不再担任纳雍县劳动保障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卢攀不再担任雍熙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胡永江不再担任纳雍县公安局水东派出所所长职务。


纳雍县人民政府       

2025年3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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