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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县人民政府关于陈江华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7-22 18:05 文章字号: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4-1356497 信息分类: 纳府任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文  号: 纳府任〔2024〕12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纳雍县人民政府关于陈江华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纳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中共纳雍县人民政府党组2024年第13次会议讨论并票决通过,县人民政府决定:

陈江华同志任纳雍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一大队大队长,免去其纳雍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李警同志任纳雍县劳动保障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纳雍县劳动保障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罗大砖同志纳雍县宗教事务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李涛同志纳雍县水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吴道国同志纳雍县生态移民局副局长、纳雍县扶贫生态移民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杨娟同志纳雍县财政局雍熙分局局长职务;

免去唐蕾同志纳雍县财政局文昌分局局长职务;

免去宋雨虹同志纳雍县财政局居仁分局局长职务;

免去张华同志纳雍县财政局鬃岭分局局长职务;

免去宋波同志纳雍县财政局阳长分局局长职务;

免去翟剑同志纳雍县财政局曙光分局局长职务;

免去邹艳同志纳雍县财政局沙包分局局长职务;

免去李黎同志纳雍县财政局水东分局局长职务;

免去颜瑶同志纳雍县财政局化作分局局长职务;

免去张羽箭同志纳雍县财政局姑开分局局长职务;

免去孙鹏程同志纳雍县财政局锅圈岩分局局长职务;

免去蔡橙同志纳雍县财政局昆寨分局局长职务;

免去王会同志纳雍县财政局厍东关分局局长职务;

免去李发宇同志纳雍县财政局猪场分局局长职务;

免去陈剑同志纳雍县财政局维新分局局长职务;

免去卢斌同志纳雍县财政局勺窝分局局长职务;

免去何林同志纳雍县财政局龙场分局局长职务;

免去张侠同志纳雍县财政局董地分局局长职务;

免去陈靖同志纳雍县财政局乐治分局局长职务。


纳雍县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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