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纳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中共纳雍县人民政府党组2022年第8次会议讨论并票决通过,县人民政府决定:
吉杰同志任纳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纳雍县外事办公室、纳雍县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张震同志不再担任纳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纳雍县外事办公室、纳雍县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刘翼同志不再担任纳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纳雍县商务局、纳雍县大数据局)副局长职务;
周雁雁同志不再担任纳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纳雍县商务局、纳雍县大数据局)副局长职务;
张 静同志不再担任纳雍县商贸发展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李彦莹同志不再担任纳雍县大数据产业发展中心主任职务。
纳雍县人民政府
2022年5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