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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纳雍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收益资金利益联结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2-29 17:45 文章字号: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6-04497 信息分类: 纳府办函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文  号: 纳府办函〔2025〕35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纳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纳雍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收益资金利益联结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涉及乡镇(街道)、县直有关单位:

《纳雍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收益资金利益联结工作方案》已经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11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纳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2月29日

纳雍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收益

资金利益联结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和《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通知》(水移民〔2018〕208号)、省生态移民局《贵州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优势产业实施指导意见(试行)》(黔移发〔2021〕18号)精神,为进一步抓好全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收益资金利益联结工作(含已实施及今后实施项目),加快推进纳雍大中型水库库区移民后续发展,提高后期扶持资金使用效益,持续稳定增加移民收入,结合全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收益资金的管理

纳雍县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形成的收益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统筹管理(或委托第三方进行管理)。

(一)纳雍县水库移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形成的收益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由收益来源相关管理单位按约定足额转入县农业农村局指定的资金账户,由县农业农村局进行专账核算,当年结余资金结转下年使用。

(二)补助资金发放,严格按照个人提出申请、村(社区)公示、乡镇(街道)审核、主管部门兑现等程序发放补助资金,兑现结果报上级移民管理部门备案。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挤占、挪用补助资金。对骗取补助资金的单位和个人,将及时追回,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利益联结对象

纳雍县水库移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形成的收益归全县核定的大中型水库直补移民人口。

三、利益联结方式

纳雍县水库移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形成的收益资金,50%用于库区、移民安置区村寨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和处理遗留问题;45%用于突发严重困难造成家庭收入过低等弱势移民的补助;5%用于必要的项目资产运营管理。具体如下:

(一)库区、移民安置区村寨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和处理遗留问题,按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实施程序进行分类申报和组织实施。

(二)突发严重困难造成家庭收入过低等弱势移民的补助资金,用于在上一年度生病就医自费部分(门诊费、生活费、交通费等非医疗费用不在补助范围)金额3000元-5000元(含5000元)的,给予一次性补助500元;5000元-10000元(含10000元)的,给予一次性补助1500元;10000元-50000元(含50000元)的,给予一次性补助2500元;50000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补助5000元;或因家庭突发重大变故致家庭生活不能保障的移民群体,给予一次性补助2000元。

对上一年度生病就医自费部分补助和家中突发重大变故致家庭生活不能保障补助不能重复享受,若当年度突发严重困难造成家庭收入过低弱势移民补助资金不足时,可从50%的用于库区、移民安置区村寨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和处理遗留问题的资金中调剂。

四、申报程序

(一)库区、移民安置区村寨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和处理遗留问题,严格按照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实施程序进行分类申报,组织实施和移交管理。

(二)突发严重困难造成家庭收入过低等弱势移民的补助资金,以移民户为单位,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实行一年一次性补助。补助对象应向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村(居)委会对申报对象进行初核,并在村(居)级公示栏进行公示(不少于7天),公示无意见后,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乡镇(街道)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确认,对符合补助要求的,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送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对上报的补助申请表审核无误后,及时向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发放补助资金。

需提供资料:1.个人申请;2.受助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3.村(社区)认证的困难证明原件;4.相关发票原件(复印件);5.村(社区)公示图片及公示无异议的报告;6.纳雍县水库移民特殊补助申请表。

五、建立工作协调机制

为加强全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收益资金利益联结工作,特成立以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政府办相关副主任、县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同志为副组长,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县农业农村局、涉及(乡镇)街道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纳雍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收益资金利益联结工作协调机制,负责我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收益资金利益联结工作的统筹协调工作。工作协调机制下设办公室在县农业农村局,蔡贤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项目后续管理。县农业农村局及项目运营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投资项目跟踪管理,项目形成的收益要及时兑现。

(二)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各村(社区)、乡镇(街道)在申请、兑现(使用)收益资金前须将补助资金的对象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社会和移民群众监督。

(三)加强资金监管。紧盯投向与补助对象精准性,建立资金台账,定期核查资金使用情况,积极配合上级移民、财政、审计等部门资金利益联结专项检查,确保资金合规使用。

(四)严格执行标准。如因特殊情况需进行变更的,由主管部门提请工作协调机制决策,若上级部门出台新的移民产业项目收益资金利益联结政策,按上级最新政策执行。

附件:纳雍县水库移民特殊补助申请表.docx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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