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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纳雍县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9-10 18:00 文章字号: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5-1524346 信息分类: 纳府办函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文  号: 纳府办函〔2025〕25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纳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纳雍县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纳雍县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纳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9月10日

纳雍县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切实提升政府依法行政和治理的能力水平,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贵州省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毕节市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加强法治思维锻造,提升依法行政素养

(一)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起来,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县政府常务会议学习内容和全县干部培训班次课程,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干部读本》作为公务员、事业人员培训的通用教材。充分利用线上、线下渠道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阐释和实践宣传。(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乡镇<街道>

(二)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持续推进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普法责任清单制度落实;用好在线学法平台、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干部职工会议等,推动学法常态化;各部门领导带头开展法治讲座、宣传。(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乡镇<街道>

(三)持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根据《毕节市开展乡镇(街道)依法行政能力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全面推行乡镇(街道)依法行政“四问工作法”(一问有无权限、二问程序内容是否合法、三问方式是否符合情理、四问群众感受如何),推动解决当前乡镇(街道)推进法治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梳理公布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严禁乡镇(街道)越权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规范和优化农村宅基地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牵头单位:县司法局、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二、优化依法履职能力,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四)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持续擦亮“贵人服务·毕须办”品牌。配合完成“全省一张网”升级迭代工作,确保平台稳定、数据安全。全面梳理医疗卫生等公用事业领域政务服务事项,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事手续,进一步减材料、减环节、减流程、减时限、减费用。进一步推进水电气网过户和不动产登记、水电气网报装和投资建设审批等关联事项跨领域集成办理,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五)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严格按照公平竞争审查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加强培训和宣传,加强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加大妨碍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的清理。落实预防和拖欠企业账款长效机制。持续整治政府采购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严禁采购人、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时在区域、行业、所有制形式等方面违法设置招投标限制条件,以业绩、企业规模、成立年限等变相设置供应商参与门槛,确保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更加规范,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乡镇<街道>

(六)加大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权益保护力度。建立健全民营企业反映问题常态化收集和交办机制,进一步畅通民营企业问题反馈、反映和处置渠道。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发展和改革局;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七)深入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贯彻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要求,严格按照省市要求定期或不定期清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并归集上报,发现市场准入壁垒投诉,严格依法依规处理并报送,确保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统一性实施。全面按照权责清单实施行政许可。(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乡镇<街道>

(八)提升预防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完善全县应急救援预案体系,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修订总体和专项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处置培训,做到依法处置、舆论引导和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加强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和调查评估,着力提升网络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能力,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三、深化基层立法实践,构建科学民主决策体系

(九)提升基层立法联系点质效。配合开展好电动摩托车、铁路沿线安全管理的立法前期调研和论证工作。建好用好市政府行政立法联系点,深入听取基层群众对立法工作的意见,让立法更好地体现、反映人民意志。(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雍熙街道、厍东关乡、鬃岭镇

(十)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闭环管理机制,动态调整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按照“三段论”方式制定合法性审查文书格式范本,严格对照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各项工作要求,认真梳理,逐一审查,深入开展清理工作,确保送审率、报备率、及时率达100%。(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乡镇<街道>

(十一)提升重大行政决策质量。严守决策程序法定规则,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及时编制、公布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结合实际动态管理。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必经程序,重大决策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意见,确保有专业队伍进行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应当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前置程序,未经合法性审查或审查不合法的决策草案,不得提交审议和作出决策,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按要求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牵头单位: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乡镇<街道>

(十二)加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工作。认真落实《纳雍县党政机关法律顾问购买服务统聘统管工作办法》《纳雍县党政机关法律顾问购买服务考核办法》,完善全县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统聘统管及考核办法,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加快发展公职律师队伍,持续推动全县行政执法部门公职律师工作覆盖率逐年上升,进一步提升执法部门的法治化水平。(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乡镇<街道>

四、完善行政执法体系,提升规范执法水平

(十三)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建立行政执法人员评议考核制度,推动执法管理事前、事中、事后有效衔接。加强行政执法部门协作联动,协调处理行政执法争议。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建立乡镇(街道)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协作配合和案件移送制度机制。(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各行政执法部门、各乡镇<街道>

(十四)扎实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按照省、市部署,以纠治企业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为抓手,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着力整治企业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重点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乱摊派等突出问题。推进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加强对全县行政罚没收入动态监测分析。持续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行政执法行为。(牵头单位:县司法局、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各行政执法部门、各乡镇<街道>

(十五)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减轻企业负担。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制定公布涉企行政检查主体、事项、频次清单,做到“五个严禁”“八个不得”(严禁逐利检查,不得接受被检查企业的任何馈赠、报酬、福利待遇,不得参加被检查企业提供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不得由被检查企业支付消费开支或者将检查费用转嫁给企业,不得强制企业接受指定的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严禁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不得刻意要求法定代表人到场。严禁任性处罚企业,不得乱查封、乱扣押、乱冻结,动辄责令停产停业。严禁下达检查指标,不得将考核考评、预算项目绩效与检查频次、罚款数额挂钩。严禁变相检查,不得以观摩、督导、考察等名义行检查之实。),推动涉企行政检查计划部门内部和外部两个整合。全面推行“扫码入企”,最大限度减少入企检查次数,避免重复检查、多头检查等扰企问题发生,全力为企业减负、推动执法增效。(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各行政执法部门、各乡镇<街道>

(十六)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大对生态环境、文化旅游、自然资源、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的执法力度,深入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护苗”专项行动,依法查处违法经营的互联网上网服务、歌舞娱乐、营业性演出等场所,持续开展旅游市场整治。加强医疗美容医疗器械监管治理。推进药店药品价格虚高问题整治,保障医保资金安全,维护健康有序的药品市场秩序。加强成品油和水电气计量等执法检查,依法查处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纳雍分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各行政执法部门、各乡镇<街道>

(十七)提升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效能。推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加强行政执法及执法监督工作会商,推动行政执法监督与法治督察、财会审计等各类监督信息共享。制定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方案,抓好行政执法人员配备与教育培训管理,压实行政执法层级监督、内部监督、条线监督责任,加强行政执法及执法监督信息化建设。(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各行政执法部门、各乡镇<街道>

五、构建多元解纷机制,提升矛盾调处效能

(十八)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构建社会矛盾综合治理新机制。推动综治中心标准化升级,完善“信访+调解+仲裁+行政裁决+复议诉讼”联动解纷模式。强化纠纷源头防控,加大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宣传推广,提升群众法治认知。深化诉访分离改革,规范涉法涉诉信访办理流程,依法妥善处置各类诉求,筑牢社会稳定防线。(牵头单位:县司法局、县信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乡镇<街道>

(十九)强化基层和重点领域矛盾纠纷化解。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推广“七人议事”“行业自治”等调解模式,健全以人民调解为核心、多元调解协同发力纠纷化解体系。开展“风险隐患清零促稳定”专项整治行动。重点调处婚姻家庭、宅基地权属、土地承包等民生领域纠纷,着力破解医疗卫生、交通肇事、房产交易、物业服务、涉众金融、劳资纠纷等专业领域矛盾难题。(牵头单位:县司法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二十)加强和规范行政复议工作。严格贯彻落实行政复议高质量发展要求,充分发挥司法所协助复议受案、调查、听证、文书送达、监督行政复议决定履行等行政复议工作的职能。推行线上线下复议双轨运行,完善行政复议与执法监督、信访衔接机制。充分发挥复议定纷止争、复议前置作用。依法受理、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加强行政复议个案纠正、类案规范和“以案促改”工作,开展行政复议类案分析和典型案例通报。推动法律文书履行和报备,实现行政复议决定书、意见书履行率达100%。(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乡镇<街道>

(二十一)提升行政应诉水平。加强行政应诉制度建设,强化政府和法院、政府和检察院以及政府部门之间协调联动。充分发挥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作用,加大风险案件分析研判和协调化解力度,力争提升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和化解成功数。从源头上遏制行政诉讼败诉,各涉案行政执法机关须依法行政,提升并前移行政行为法律意见审查质效,推动行政诉讼败诉率实质稳步下降。(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乡镇<街道>

六、深化全民普法宣传,构建多元治理体系

(二十二)强化全民法治宣传教育。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做好“八五”普法总结和“九五”普法规划谋划工作,扎实开展好“普法乡村行”活动,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持续推动法治副校长制度实质化运行,深入推进护苗行动,加强未成年人保护专项普法。加强“法律明白人”培养,持续巩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效果,积极引导群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促进基层治理文明善治。(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乡镇<街道>

(二十三)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在就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领域进一步做实普惠性公共法律服务。对困境儿童、残疾人、退伍军人等特殊群体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困户、因病因灾致贫户提供法律援助应援尽援。采取旁听庭审、评查卷宗、回访受援人等方式,系统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促进劳动者体面劳动和高质量充分就业。(牵头单位:县司法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直属机构、各乡镇<街道>

(二十四)提升律师、公证服务质效。用好律师远程视频会见系统,切实解决服刑人员亲属的“会见难”问题。加强律师培训工作,充分发挥公职律师作用。强化律师行业突出问题治理。推进公证机构规范化建设,落实公证减证便民提速清单,着力开展“公证规范优质”行动,提升公证服务质效。(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乡镇<街道>

七、强化法治督察效能,确保任务有序推进

(二十五)总结提炼示范创建成效。积极开展法治毕节示范创建成效总结工作,以示范带发展、以提炼促提升,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牵头单位:县司法局;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乡镇<街道>

(二十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充分发挥法治督察工作对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的督促推动作用,配合省、市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督察,推进法治督察制度落实,推动监察协作机制落实。(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乡镇<街道>

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乡镇(街道)要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认真对照《纳雍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和本工作要点明确的各项任务,抓好工作部署、落实,及时梳理总结创新举措、工作成效、经验亮点。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部署推进,并将工作开展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县司法局要加强统筹协调,注重成效收集总结,提炼有益经验典型,推动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实效。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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