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相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等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纳雍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决策承办单位在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时,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情况。
二、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确需调整或新增的,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的规定办理。
三、决策承办单位要按照拟决策的时间完成决策事项的决策草案、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决策承办单位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司法行政部门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决策公布等相关工作,并负责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工作,要将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的程序性材料,及时完整归档。
四、县司法局要加强对承办单位履行法定程序的指导,确保各项列入目录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依法开展。
附件:纳雍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纳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26日
附件
纳雍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名称 |
需履行 的程序 |
承办单位 |
拟决策 时间 |
1 |
《纳雍县“十五五”规划纲要》 |
公开征求意见(不少于30日)、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决策承办单位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司法行政部门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报同级党委同意、决策公布 |
发展和改革局 |
2025.9 |
2 |
《纳雍县城市基础设施更新改造方案(2025—2027年)》 |
公开征求意见(不少于30日)、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决策承办单位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司法行政部门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报同级党委同意、决策公布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5.5 |
3 |
《纳雍县城市公共交通领域新增运力实施方案》 |
公开征求意见(不少于30日)、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决策承办单位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司法行政部门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报同级党委同意、决策公布 |
交通运输局 |
202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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