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
——纳雍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完成
纳雍县统计局
纳雍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7月15日)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五次经济普查的通知》(黔府发〔2023〕6号)和《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市第五次经济普查的通知》(毕府发〔2023〕6号)及县政府下发的《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纳府发〔2023〕4号要求,纳雍县统计局、纳雍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全县各普查机构,对全县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开展普查。此次普查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23年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在认真研究国务院、省、市《实施方案》的基础上,结合本县实际,成立了由常务副县长为组长的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经济普查办公室于统计局,统计局局长兼办公室主任。具体由经普办全面负责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根据普查工作的要求,县普查办先后制定下发了一系列通知。县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普查的宣传动员、方案设计、单位登记、数据处理和日常组织协调等工作。同时,各乡镇也相应成立了经济普查领导机构,由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完善了县、乡二级普查机构普查的各项工作制度。县乡两级人民政府全面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经费到位。参与普查工作的相关部门积极主动履职,充分发挥各自职能,提供多方保障,确保了普查的顺利实施。
二、全面摸清家底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后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对国民经济进行的一次“全面体检”。2023年1月1日至4月30日,全县普查指导员及普查员克服重重困难,对我县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抽取的个体经营户逐一入户完成数据采集。通过这次普查,既摸清了我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了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也掌握了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了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全面准确反映了全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数据发展战略、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社会经济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
三、科学规范实施
按照贵州省经普办“确保质量、改革创新、突出重点、依法普查、共享成果”的原则,纳雍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经普办)借鉴历次普查经验,强化普查方案培训,着力提高普查的科学性、规范性。
四、确保数据质量
为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数出有据,在市统计局、市经普办指导下,在全县范围内积极开展业务培训,全面提升普查人员专业水准、业务水平。守住数据质量底线,压实数据质量责任,牢牢守住普查数据采集关、审核关、分析关,对发现问题全面进行实地复核,没有发现违法统计法和普查方案现象。
总体来看,纳雍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充分运用了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普查全过程公开透明,全面摸清了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家底,能够真实反映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达到了预期目标。2023年末,全县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6169个,较2018年末增长101.0%,从业人员58911人,较2018年年末增长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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