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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5-1431713 信息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25-11-04 17:01
文  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纳雍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乾龙锦院规划设计方案(2025年调整)》的调整公示
纳雍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乾龙锦院规划设计方案(2025年调整)》的调整公示
发布日期:2025-11-04 17:01 文章字号:

项目名称:乾龙锦院规划设计方案(2025年调整)。

建设单位:纳雍县洪圆政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用地位置:该项目位于纳雍县城西片区CX-12-02地块、CX-12-03地块,北抵发展大道,西、南抵复兴东路,东临客运公交一体化项目。

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贵州省城乡规划条例》毕节市城乡规划条例》、纳雍县国土空间规划管理联席会议2025年第十三次专家审查及项目联审会会议纪要

公示类别:调整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4日至2025年11月12日

公示方式:现场公示纳雍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公示内容:区位图、总平图、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该建设项目的申请人、涉及的利害关系人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若对以上内容有异议,请于2025年11月4日至2025年11月12日期间以书面形式将意见和建议反馈到纳雍县自然资源局。项目申请人、相关利害关系人要求举行听证的,请于2025年11月4日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申请提交至纳雍县自然资源局,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联系电话:0857-3538196     

纳雍县自然资源

2025114

调整原因:根据《纳雍县中心城区住宅和商业建设项目停车位配建标准及面积计算方式优化实施方案》优化调整未建住宅的停车位配比和户型,提高得房率,满足市场对“好房子”需求。

主要调整内容:一是优化调整住宅的户型,1、2、3、4、5、6、7、8栋增加阳台宽度和露台。二是调整机动车停车位数量,723个调整为666个(减少57个),地下停车场面积由31018.73㎡调整为29466.60㎡(减少了1552.13㎡)。三调整配套用房的建筑面积,养老服务中心由三层调整为六层,建筑面积1703.72㎡调整为3296.18㎡(增加了1592.46㎡)。

调整后的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为:用地面积33689.33㎡,居住户数560户,总建筑面积128585.30㎡(其中计容建筑面积98911.34㎡),容积率2.94,建筑密度20.64%,绿地率35.26%,机动车停车位666个(含充电桩停车位75个),非机动车停车位191个(含充电桩停车位96个)

调整后,用地面积不变,总建筑面积减少1626.91㎡(计容建筑面积减少282.14㎡),容积率不变,建筑密度增加3.15%(满足规划设计条件约定的≤35%),绿地率减少0.31%(满足规划设计条件约定的≥35%),居住户数不变,机动车停车位减少57个(根据《纳雍县中心城区住宅和商业建设项目停车位配建标准及面积计算方式优化实施方案》优化调整),非机动车停车位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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