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中学校:
现将《2019年贵阳高新·纳雍贫困学生教育鼓励基金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加大宣传力度,认真抓好落实,确保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按时申请该项资助。
纳雍县教育科技局
2019年7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9年贵阳高新·纳雍贫困学生教育鼓励基金实施方案
为了能更好地落实贵阳高新区对纳雍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进入高校上学资助资金,让贫困家庭学生能够顺利入学,结合《贵阳高新·纳雍贫困学生教育鼓励基金管理办法》及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资助对象
当年参加高考,被全日制本科院校录取的具有纳雍县户籍且学籍在纳雍县内高中学校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应届大学新生。
二、资助标准及人数
凡是被全日制本科院校录取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大学新生,一次性资助(交通补贴)500元/人。
三、申请资助条件及时间
1.被全日制本科院校录取的具有纳雍县户籍且学籍在纳雍县高中学校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大学新生。享受过其他资助的(如泛海行动、新生入学资助等)不得重复申请本项资助。
2.学生申请时间为2019年8月20日前。8月26日前各高中学校将学生申请资料、公示资料及汇总表(纸质稿签字盖章及电子稿)报送纳雍县教育科技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申请资助程序
(一)学生向毕业高中学校资助中心提出书面申请。
(二)学校资助中心审核汇总后提交纳雍县教育科技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申请需提供的材料。
1.填写《贵阳高新·纳雍贫困学生教育鼓励基金资助申请表》一式二份。
2.提供学生本人工商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纳雍支行)的银行卡复印件。
3.建档立卡贫困户手册(卡)复印件(学校负责人或经办人核验原件)。
4.提交本人高考录取通知书(或招生考试中心网站录取页面高清打印件并加盖县招生办公室的公章)、户口本(第一页、户主页和本人页)、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学校负责人或经办人核验原件)。
(四)资助评审。对符合资助条件的贫困家庭学生,经核实后根据评审结果确定资助对象,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五)资金发放。经公示无异议后,于当年9月初完成助学金发放,确保贫困学生顺利踏进学校大门。
五、组织机构
1.成立贵阳高新·纳雍贫困学生教育鼓励基金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陈 诚 纳雍县教育科技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周念福 纳雍县教育科技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王德林 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成 员:陈 鹏 李 英 李 峰
各高中学校资助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贵阳高新·纳雍贫困学生教育鼓励基金建立和运行过程中的统筹协调、监督指导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教育科技局资助中心,由陈鹏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峰负责日常办公。
2.各高中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及负责资助的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好本校学生的申请、审核工作。
六、基金来源
贵阳高新区资助资金48万元,纳雍县教育科技局5万元,共计53万元。
七、基金管理
(一)资金使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资金专款专用,及时发放给获资助学生,不截留、挪用和挤占,同时接受相关部门的检查与监督,对于当年没有使用完的资金,滚动到下一年继续使用。
八、资料审核及发放方式
(一)资料审核:
1.申请人自行将所需资料交到所毕业的县内高中学校,学校审核汇总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纳雍县教育科技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纳雍县教育科技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复核,确认受助名单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联系银行代为发放。
(二)发放时间:
预计在9月初发放,9月30日前发放完毕。在资助资金发放结束后的一周内,由纳雍县教育科技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受资助名单汇总和银行发放凭证一起报给贵阳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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