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及《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等相关法规文件要求,现将我局办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情况面向社会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8月4日至8月10日,共7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当面反映或拨打以下电话反映。
联系电话:0857-3521930
附件:纳雍县办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清单.xls
纳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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