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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县人民政府居仁街道办事处关于纳雍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坟墓搬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5-07 09:34 文章字号:

因纳雍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需要,需对纳雍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西门右侧坟墓进行搬迁,现将迁坟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坟墓搬迁范围

纳雍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西门右侧区域(居仁街道办事处老窑社区周家寨组,小地名筲箕田车路上坎),具体位置详见下图:



二、坟墓搬迁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6月15日前,坟墓权属人自行组织人员将坟墓迁移,逾期未迁移的,视作无主坟处理,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坟主自行负责。

三、坟墓搬迁补偿标准

按《纳雍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纳雍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征收拆迁以及环境影响范围拆迁补偿工作方案的通知》和纳雍县人民政府有关土地征收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规定中坟墓搬迁补偿标准执行,请坟墓权属人在2026年6月10日前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到居仁街道办事处三楼党政办公室办理登记补偿相关事宜。

联系人:李华  联系电话:15086397640

        李雪  联系电话:13885710623

特此公告

备注:文中手机号码均为工作电话,不涉及个人隐私


纳雍县人民政府居仁街道办事处

2026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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