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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划定纳雍县烈士陵园等5座县级烈士陵园保护范围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6-10 15:35 文章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做好烈士纪念设施管护工作,经纳雍县人民政府批准,划定纳雍县烈士陵园等5座县级烈士陵园保护范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纳雍县烈士陵园

设施地址:纳雍县雍熙街道公园社区陵园路

保护级别:县级烈士纪念设施

主管部门:纳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保护单位:纳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雍熙街道办事处

保护范围:以纳雍县烈士陵园红线为基准划定纳雍县烈士陵园保护范围,保护范围面积为11000.32平方米。

保护范围图:

二、乐治烈士陵园

设施地址:纳雍县乐治镇乐治社区

保护级别:县级烈士纪念设施

主管部门:纳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保护单位:纳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乐治镇人民政府

保护范围:以乐治烈士陵园红线为基准划定乐治烈士陵园保护范围,保护范围面积为1931.96平方米。

保护范围图:

三、阳长烈士陵园

设施地址:纳雍县阳长镇字库村

保护级别:县级烈士纪念设施

主管部门:纳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保护单位:纳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阳长镇人民政府

保护范围:以阳长烈士陵园红线为基准划定阳长烈士陵园保护范围,保护范围面积为1819.27平方米。

保护范围图:

四、龙场烈士陵园

设施地址:纳雍县龙场镇龙场社区

保护级别:县级烈士纪念设施

主管部门:纳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保护单位:纳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龙场镇人民政府

保护范围:以龙场烈士陵园红线为基准划定龙场烈士陵园保护范围,保护范围面积为1540.66平方米。

保护范围图:

五、姑开烈士陵园

设施地址:纳雍县姑开乡姑开村

保护级别:县级烈士纪念设施

主管部门:纳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保护单位:纳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姑开乡人民政府

保护范围:以姑开烈士陵园红线为基准划定姑开烈士陵园保护范围,保护范围面积为1379.30平方米。

保护范围图:

保护要求:烈士陵园保护范围内地面附属设施一并纳入保护内容。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破坏烈士纪念设施的完整性,不得侵占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禁止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工程建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为烈士以外的其他人修建纪念设施或者安放骨灰、埋葬遗体;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不得从事与纪念烈士无关的活动,禁止以任何方式破坏、污损烈士纪念设施。

非法侵占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设施,破坏、污损烈士纪念设施,或者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为烈士以外其他人修建纪念设施、安放骨灰、埋葬遗体的,将视情节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纳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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