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省人民政府 | 毕节市人民政府
当前页面:首页 » 新闻动态 » 通知公告
纳雍县自然资源局关于纳雍县寨乐乡雍厚村砂石厂(关闭)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恢复治理实施方案评审通过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6-06 14:42 文章字号:

受纳雍县寨乐乡雍厚村砂石厂委托,2025325日纳雍县自然资源局组织评审了《纳雍县寨乐乡雍厚村砂石厂(关闭)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恢复治理实施方案》,专家组同意该方案修改后通过,修改完善后的方案经专家复核后通过。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63日至202569(5个工作日,具体以挂网公示时间为准)。如对评审程序和评审结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材料反映。

联系电话:0857-3698668;

地址:纳雍县居仁街道纳雍县经济开发区同心产业园办公区4楼(纳雍县自然资源局生态修复股)。

附件:纳雍县寨乐乡雍厚村砂石厂(关闭)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恢复治理实施方案.doc

纳雍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5月3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