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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召开纳雍县殡仪馆基本服务项目价格调整听证会公告 (第二号)
发布日期:2025-03-11 17:05 文章字号: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我县殡仪馆基本服务项目价格调整的意见建议,提高政府制定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相关规定,纳雍县发展和改革局决定召开纳雍县殡仪馆基本服务价格调整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3月27日(星期四)14:30。

地点:县发展和改革局会议室(珙桐欣苑A1栋1楼)。

二、听证项目

纳雍县殡仪馆基本服务项目价格调整。

三、听证方案要点

根据对纳雍县殡仪馆基本服务项目成本监审情况,依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民政厅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发改收费〔2020〕611号)等文件精神,初步拟定了纳雍县殡仪馆基本服务标准调整方案,主要调整内容如下:

1.将遗体接运费由15公里以内200元/具/车·次,超过15公里的,每1公里加收5元。调整为基础费用145元/具/车·次,出车后按行经里程每公里加价4.80元;

2.将遗体冷藏费60元/具·天,调整为遗体存放费51元/间·具·天;

3.吊唁厅租赁费:将大吊唁厅1900元/天,中吊唁厅1100元/天,小吊唁厅600元/天。调整为普通吊唁厅(面积160平方米的纳惠厅、纳贤厅)租赁费374元/间·天;

4.将高档火化炉费700元/具,调整为遗体火化费658元/具;

5.将骨灰盒寄存费200元/盒/年、2元/盒/天,调整为13元/盒·月。

四、参加人员

(一)消费者代表

姓 名

性 别

住址

郭 茜

雍熙街道

尚 萍

雍熙街道

代 平

文昌街道

黄明顺

利园街道

何 娟

宣慰街道

尚显军

珙桐街道

李庭羽

居仁街道

(二)部门推荐代表

姓 名

性 别

推荐部门

彭 旭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杨 军

县政协办

高 阳

县司法局

王光迅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吴 军

县民政局

(三)经营者代表

常征

纳雍县殡仪馆

五、听证人

鞠 源  纳雍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

陈 江  纳雍县区域经济发展中心主任

李海龙  纳雍县发展和改革局七级职员

纳雍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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