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技能人才培养政策分层次高质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23〕31号)、《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证书直补”有关工作的通知》(毕人社通〔2023〕98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县证书直补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申请者提交资料进行审核,现将符合证书直补名单(详情见附件)按照相关要求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月24日起至2024年2月6日止)。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当面反映或拨打以下电话监督举报。
监督举报电话:
0857—3540292(纳雍县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0857—3532825(纳雍县纪委县监委办公室)
纳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2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