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陈光全申请,由于其保管不善,不慎将陈光全/龙丽名下的房屋:纳国用(2009)字第016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及纳房权证阳长镇字第00001848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现本人及龙丽向纳雍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声明遗失并补办不动产权证书。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陈光全遗失的纳国用(2009)字第016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及纳房权证阳长镇字第00001848号《房屋所有权证》声明作废。
二、本公告期限为十五个工作日(自公告之日起计算)。
三、公告期内相关利害关系人若有异议,请书面向我中心申请复查,同时提交相应证据材料;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按规定予以登记补发。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纳雍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珙桐欣苑县政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服务区联系电话:0857-3535233 )
特此公告
纳雍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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