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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召开
发布日期:2026-09-23 14:26 文章字号: 大 中 小

9月22日,纳雍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提名人选苏毅,副主任罗晶、杨洪武、鞠绍谷出席。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贾琨,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及县监委相关负责人依法列席。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纳雍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纳雍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新当选代表资格审查报告》《纳雍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接受于刚、高朝阳、杨丹、谌珊珊、张大中等同志辞职的议案》《纳雍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李玉军等同志任免职的议案》《纳雍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杨丹、王钦琨等同志任免职的议案》《纳雍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罗晶同志代理纳雍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的议案》《纳雍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李玉军同志代理纳雍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议案》《纳雍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王化宏同志代理纳雍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议案》。

会议表决本次会议应表决事项监票人、计票人名单。

会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决定草案。

会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案,决定免去林炼深、罗珍玉的纳雍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决定免去谌珊珊的纳雍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决定免去张大中的纳雍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决定任命王海、杨丹、李硕为纳雍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决定任命李玉军为纳雍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决定任命王化宏为纳雍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经会议表决,推选罗晶为纳雍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理主任,决定李玉军为纳雍县人民法院代理院长,决定王化宏为纳雍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苏毅向新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颁发任命书,新任命人员进行宪法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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