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2025年公共租赁住房实物分配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4-11 16:22 字体:[]

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建保〔2010〕87号)、《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建部第11号令)、《纳雍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纳府办函〔2023〕78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分配方案。

一、分配原则及方式

为了充分发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作用,使我县已审核通过的公租房轮候对象及时享受保障政策,保证保障性住房不闲置,同时为实现闲置房源动态分配,减少保障对象等待时间,本次分配采取实物分配+预分配的方式,即所有参加分配的保障对象通过现场抽签方式确定是否抽中房源,未抽中房源的保障对象中签序号即为后续分房的预分配序号,有空置房源时按预分配序号的先后顺序参与实物分配。

二、房源情况说明

本次现场分配房源约20套,房源坐落位置为纳雍县利园街道和瑞庭小区2号楼、4号楼。

三、分配情况

1.分配对象:本轮次纳入分配的对象为申请时间在2024年12月31日前,经审核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未享受保障的申请对象和已领取住房租赁补贴且主申请人年龄在60岁以下的保障对象,名单见附件。

2.已享受住房租赁补贴的保障对象可以根据自身需求选择是否参加实物分配,获得实物保障后将停止发放住房租赁补贴。

3.分配地点:纳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大会议室(和瑞庭小区一号楼商业二楼).

4.分配时间:2025年4月24日上午9:30开始。

四、分配流程

1.入场签到

选房对象需于2025年4月24日上午9:20前携带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等;委托他人代理的,代理人需携带选房对象身份证明复印件、委托代理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到纳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大会议室签到入场,超时未签到入场的视为放弃本次抽签资格。

2.现场抽签

分配对象根据入场签到先后顺序抽取号球,号球绑定有房号即为中签,所绑定的房号即为中签房源;如号球未绑定房源则为未中签,号球编号即为预分配序号,下一轮空置房源分配时按预分配序号先后顺序进行分配。

3.登记入住

(1)中签对象现场签署入住通知单,持入住通知单到物业服务工作人员处登记看房,看房无异议后缴费办理入住登记。

(2)如中签对象所选房源存在不适合入住的问题,抽签结束后有剩余房源的,可在同等条件下另行调剂房源。

(3)如因中签对象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登记入住的,视为放弃保障资格,不再纳入保障对象管理。

五、租金标准

1.一般保障对象:和瑞庭公租房租金标准为6元/月﹒平方米。

2.退伍军人、残疾人、低保户、建档立卡脱贫户、下岗职工、独生子女户、二女结扎户等家庭,租金优惠减免1元/平方米.月。

3.家庭成员中有二级及二级以上残疾人、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五至十级伤残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人员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等特别困难或具有特殊贡献的家庭,租金优惠减免2元/平方米.月。

4.在部队平时荣立二等功或战时三等功以上或荣获省部级荣誉奖励的退役军人、一至四级伤残军人和参战退役军人具有特殊贡献的家庭,租金优惠减免3元/平方米.月。

六、其他说明

1.抽签结果现场公布,一经当场公布即视为最终结果,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更改。

2.如出现其他不可预见因素导致本次分房活动中断且不能继续的,由纳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新确定分房时间或方式。

3.本次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活动由纳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以《纳雍县住房保障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为准。

附件:纳雍县2025年公共租赁住房参与分配对象名单.xlsx

纳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