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纳雍县委办公室 纳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纳雍县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的通知》(〔2021〕—31)要求,结合单位职能职责,现将纳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公示如下:
一、指导绿色社区建设、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发展装配式建筑。
二、指导督促传统村落保护建设工作。
纳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