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刘龙
职务:党委委员、人民武装部部长、副镇长
领导分工
协助书记、镇长工作。负责镇基本履行职责事项清单中第26项至30项(经济发展)、第43项(民生服务)、第67项至76项(安全稳定)、第87项至89项(自然资源)、第94项至97项(城乡建设)、第101项至102项(商贸流通)、第111项至117项(应急管理及消防)、第118项至119项(市场监管)、第120项(投资促进)、第121项至123项(人民武装),并同步抓好对应配合履职事项。负责武装、退役军人事务、经济发展、项目建设、统计、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自然资源(地质灾害防治、整治乱占耕地建房)、村镇规划建设、高速公路建设。负责联系补仲村。完成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人武部、退役军人服务站、经发办、安监站、食安办、国土所、村镇规划建设站。对接县人民武装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统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能源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烟草专卖局、县供电局、县消防大队、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公路运输管理所、县气象局、县武警中队、县煤炭集团总公司、县民爆公司、县农房办、中国移动纳雍分公司、中国电信纳雍分公司、中国联通纳雍分公司、县邮政局、城区供电所、县高速路指挥部。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联系行业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信访维稳、安全生产、生态环境、风险防范、巡视巡察整改等工作。
刘龙,男,汉族,1987年7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贵州省纳雍县张家湾镇党委委员、人民武装部部长、副镇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