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包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上报《纳雍县沙包镇大寨村十一组农村供水水源补充工程》实施方案,经县水务局组织专家及有关人员对已编制完成的“实施方案”进行审查,提出了修改完善意见。现根据专家审查意见,对“实施方案”批复如下:
1、原则同意实施纳雍县沙包镇大寨村十一组农村供水水源补充工程。
2、原则同意工程实施方案,大寨村双龙井出水洞水源作为供水水源。
3、原则同意工程建设任务:解决沙包镇大寨村十一组450人的供水保障问题。
4、原则同意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原提水泵站2座(大寨村提水泵站,沙包中学提水泵站),安装水泵(型号:潜水泵(Q3-85-1.8J)共4台,各2台(1用1备),电变压器采用原机井旁配套100(kva)的电变压器,安装进水管3m,新建20m³蓄水池一座,输水管5450米,安装水表50块。
5、同意工程建设总工期为3个月。
6、审定工程总投资20.00万元,建筑工程5.31万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2.35万元,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8.39万元,临时工程0万元,独立费用1.81万元,基本预备费2.14万元。
7、项目所在乡镇可用于招标(竞争性谈判)建筑工程5.31万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2.35万元,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8.39万元,工程监理费0.59万元。
8、资金来源:2023年冬修水利资金,资金文号:黔财农〔2022〕251号文件。
9、关于土建安装及管材采购,由项目所在乡镇按照财政采购指南进行采购。
10、工程建设要严格按照所审批的建设内容认真组织实施, 实行项目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制。工程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水利部有关规定做好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等工作。
11、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资质,同时要求贵单位按程序选定。
附件:
纳雍县沙包镇大寨村十一组农村供水水源补充工程实施方案审定投资概算表.docx
纳雍县水务局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