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新治安管理处罚法将对老百姓的生活带来哪些影响?来听听贵州12348律师怎么说!
一、制止不法侵害
旧:无明确条款。
新:第十九条 为了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行为,造成损害的,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不受处罚;制止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较大损害的,依法给予处罚,但是应当减轻处罚;情节较轻的,不予处罚。
二、行政拘留不执行的情形与例外
旧: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新:第二十三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行为人违反治安管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或者第一项、第三项规定的行为人在一年以内二次以上违反治安管理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三、考试作弊处罚
旧:无明确条款。
新:第二十七条 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国家考试中,有下列行为之一,扰乱考试秩序的,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千元的,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一)组织作弊的;
(二)为他人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
(三)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提供考试试题、答案的;
(四)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
四、英雄烈士保护
旧:无明确条款。
新:第三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一)在国家举行庆祝、纪念、缅怀、公祭等重要活动的场所及周边管控区域,故意从事与活动主题和氛围相违背的行为,不听劝阻,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二)在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有损纪念英雄烈士环境和氛围的活动,不听劝阻的,或者侵占、破坏、污损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的;
(三)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四)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或者制作、传播、散布宣扬、美化侵略战争、侵略行为的言论或者图片、音视频等物品,扰乱公共秩序的;
(五)在公共场所或者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着、佩戴宣扬、美化侵略战争、侵略行为的服饰、标志,不听劝阻,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五、妨害安全驾驶处罚
旧:第三十四条 盗窃、损坏、擅自移动使用中的航空设施,或者强行进入航空器驾驶舱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在使用中的航空器上使用可能影响导航系统正常功能的器具、工具,不听劝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新:第四十条 盗窃、损坏、擅自移动使用中的航空设施,或者强行进入航空器驾驶舱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在使用中的航空器上使用可能影响导航系统正常功能的器具、工具,不听劝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
盗窃、损坏、擅自移动使用中的其他公共交通工具设施、设备,或者以抢控驾驶操纵装置、拉扯、殴打驾驶人员等方式,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六、高空抛物处罚
旧:无明确条款。
新:第四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五)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有危害他人人身安全、公私财产安全或者公共安全危险的。
七、无人机管理
旧:无明确条款。
新:第四十六条 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关于飞行空域管理规定,飞行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航空运动器材,或者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升空物体,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飞行、升放前款规定的物体非法穿越国(边)境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八、个人信息保护
旧:无明确条款。
新:第五十六条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个人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个人信息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九、校园欺凌治理
旧:无明确条款。
新:第六十条 以殴打、侮辱、恐吓等方式实施学生欺凌,违反治安管理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采取相应矫治教育等措施。
学校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明知发生严重的学生欺凌或者明知发生其他侵害未成年学生的犯罪,不按规定报告或者处置的,责令改正,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建议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分。
十、噪音扰民处罚
旧: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新:第八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规定,产生社会生活噪声,经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有关部门依法劝阻、调解和处理未能制止,继续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十一、养犬管理
旧:第七十五条 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依照本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新:第八十九条 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出售、饲养烈性犬等危险动物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致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致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依照本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十二、治安违法记录封存
旧:无明确条款。
新:第一百三十六条 违反治安管理的记录应当予以封存,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或者公开,但有关国家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违法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重点条文深度解读】
1.制止不法侵害的认定
要准确把握“正当防卫”的界限,在遇有双方互有损害的案件时,不能简单认定为互殴,不得“各打五十大板”。支持和保护为了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行为,践行“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法治精神,符合人民群众的公平正义观念。
2.强化对未成年人教育惩戒
目前,低龄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有的未成年人利用不执行拘留的“空子”多次实施违法行为,屡教不改。现对符合本法规定的未成年违法行为人执行行政拘留,既是惩戒警示,也是教育挽救。
学生校园安全事件事关亿万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本法从治安管理角度对校园欺凌中侵害者的违法行为责任、学校的管理报告义务责任等进行明确规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相关规定相衔接,对校园欺凌问题齐抓共管。
3.低空领域的安全防线
近年来,随着科技的发展,无人机逐渐走进了群众的日常生活中,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无人机违法飞行、违规使用、操作不当给周边公共安全造成风险隐患等情况屡见报端。因此,本法增加相应规定,进一步保障低空安全。
4.个人信息的保护
生活中,一些违法人员受到巨大利益驱动,违反国家规定,出售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提供信息支撑,从中谋取非法利益,社会危害巨大。因此,本法与刑法、网络安全法等法律规定相衔接,明确了违法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个人信息、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个人信息的,最高可处15日拘留。
问:新法如何影响你的生活?
答:养狗人要注意:遛狗不拴绳、不戴嘴套,影响别人正常生活的,第一次会警告,再犯可就要罚款,最高能罚1000元!要是因为没管好狗,导致别人被咬伤,那可能就要面临拘留。狗是宠物,安全可不能“散养”。
高空抛物要严惩:从楼上倒点垃圾、丢个酒瓶?哪怕没砸到人、没砸坏东西,只要存在危险,就可能被罚款或拘留!高空抛物不是“小事”,一不小心就可能害人害己。
网络发言有红线:在朋友圈、短视频平台发布有侮辱、诽谤英雄烈士的相关言论、图片、音视频的,即使未达刑事标准,也可能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英雄烈士用生命守护我们,他们的尊严不容践踏。指尖一点,责任千斤,网络不是“随便说说”的地方。
噪音扰民可拘留:对使用“震楼器”等严重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学习的行为,经劝阻还不改的,可拘留!安静的环境,需要大家共同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