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纳雍县董地苗族彝族乡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纳雍县董地乡街上
主要负责人:杨鹏
办公电话:0857-3527001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工作日)
通信地址:纳雍县董地乡街上
邮政编码:553304
董地乡内设16个部门,包括党政办、计生办、综治办、社会事务办、经发办、农业服务中心、财政分局、水利站、人社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安监站、林业站、村建站、扶贫工作站、党建办、乡纪委办。
1、党政办职能:围绕乡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深入调查研究,积极为党政领导出谋划策,为党政决策提供必要的依据;及时掌握事态苗头和带倾向性的问题协助领导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提出解决的办法和建议协助领导协调上下之间、部门之间的关系,负责乡党委、政府日常事务工作,负责上级和乡党政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督促检查及考核管理,负责乡党政决定事项、领导交办工作的转达和催办落实;承担乡党委、政府文件、文稿的起草、修改、校核、印发工作和来文的收发、登记、立卷、归档及反馈负责会议安排、印章管理、信息统计和收集、内外宾接待、机关安全、后勤保障、行政事务等工作负责乡重要文件资料的保密工作负责酝酿拟定全乡推行政务公开的方案、规划、制度并督促实施,指导各村、乡直各部门推行政务公开。
负责人:卢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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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计生办职能:协助政府负责本辖区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负责本乡计划生育的基础管理,生育证或生殖保健服务证的审批、申报、发放、及时准确地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供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报表与信息负责宣传计划生育的政策法规,宣传人口与社会、经济、资源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战略。重点宣传生育、避孕节育、奖励和制约政策;负责本乡人口与计划生育日常管理工作。
负责人:候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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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综治办职责:负责研究制定综合治理规划并负责实施,会同司法所、协调公安派出所、法庭认真解决突出的社会治安和重大疑难矛盾纠纷问题,切实抓好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做好政法综治、信访维稳、禁毒等工作。
负责人:邹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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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经发办职责:根据乡党委、政府的经济发展战略,拟定全乡经济发展规划,制订具体政策和措施,做好各类经济指标统计、分析工作,为乡党委、政府决策提供数据支持;负责非公有制经济的改革与发展,对非公有制经济进行宏观指导和协调服务;监测分析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动态指导和推进非公有制经济合理布局和产业、产品结构调整协调和解决非公有制经济运行中的问题负责招商引资工作调研开发符合产业政策及资源优势的招商引资项目,并向外推介。宣传、贯彻国家对有关企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省市县乡对企业投资的优惠政策,做好本乡投资环境优势的宣传工作,积极引入项目,发展乡域经济,实现经济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负责企业日常管理,引导企业守法经营、开拓市场、提高效益。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乡乡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依法管理和监督乡乡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维护企业和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用足用活投资,搞好企业规划、发展、协调和服务工作,引导企业努力开拓市场,提高经济效益。
负责人:卢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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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社会事务办职责:主要负责有关民政、残疾人、老年人、民族宗教事务等方面的工作。具体细化到办理以下事项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五保待遇、孤儿待遇、城乡大额医疗救助、优抚对象待遇的申请、审核日常灾情上报管理社会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社会困难群体的救助;老年人统计汇总上报;残疾人管理社会捐赠物资的接收与管理;乡敬老院的管理;各项资金的发放等。
负责人:朱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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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农业服务中心职责:农业(含畜牧业、渔业等)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动植物病虫害及灾情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农产品生产过程质量安全的监管与配套服务;农业、渔业管理;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业投入品使用监测农村经济管理;农业公共信息服务;农民的公共培训教育等工作。
负责人:杨柏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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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财政分局职责:负责组织和管理乡财政收入和支出,编制执行乡年度财政预算,监督乡单位预算执行,编制财政決算,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负责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负责乡非税收入的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负责强农惠农资金卡式"发放、乡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负责本乡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贯彻党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严格执行财政法规和财经制度,监督本乡范围内各部门的财务活动认真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张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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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水利站职责:认真贯彻执行水利方针、政策、法规做好全乡范围内水利水保区划、规划、勘测设计、计划、工程建设、效益分析等工作负责建立健全乡、村水利水保管理服务组织,落实好各项管理承包责任制,确保工程效益,搞好农业供水,并按规定协助收缴水费;普及水利水保科学知识,推广节水、节能和水土保持先进经验及水利水保科技成果,开展技术革新,科学试验等工作、搞好水利水保业务指导和村水利工程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组织群众进行抗旱、防汛和农村水利基本建设。
负责人:刘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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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人社中心职责:做好养老金征收服务工作,设立专门服务场所或服务窗口,向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公共就业服务,并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村开展公共就业服务工作,承担就业工作的基本职责,主要包括:负责组织开展就业法规政策的宣传和咨询负责组织开展人力资源调查统计、动态管理工作;负责审核、上报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相关资料,组织开展登记失业人员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收集、发布就业信息,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等服务;组织辖区相关人员参加职业培训、创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负责审核、上报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资料,组织开展就业援助工作,协助落实就业政策。
负责人:申开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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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文化服务中心职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制订并落实年度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工作计划负责本辖区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和统战工作,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负责本辖区文化体育事业的发展建设和管理;用各种文化艺术形式和进行时事政策、两个文明建设、国内外形势以及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等方面社会宣传教育;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娱体育等活动开展书刊阅览,开展群众读书活动,普及科学文化知识,传递经济信息,为群众求知致富、促进当地经济建设服务;举办各类文化艺术讲习班(讲座),辅导和培训群众文艺骨干搜集、整理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做好文物的宣传保护工作受文化主管部门的委托管理好当地文化市场承办业务主管部门和乡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张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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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安监站职责:为安全生产、企业发展、煤炭管理提供保障和服务。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乡乡企业发展、煤炭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了解、掌握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及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置和管理状况,组织开展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的检查;监督检查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情况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中,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事故隐患,应当予以纠正或者责令限期整改,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安监部门报告、统计辖区内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的情况,配合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
负责人:张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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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村建站职能:贯彻执行国家及乡政府有关建设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定本辖区规划建设的实施办法和规定,负责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组织编制本地乡村规划,组织实施规划的具体工作负责办理乡内所有建筑项目的规划报建手续,并按规定收取设施配套费等有关费用,按程序办理建设用地有关手续;负责建筑工程的管理工作、本辖区征地、划拨、转让、出让管理负责处理在建设中发生的矛盾纠纷。负责乡、村容卫生的管理和环境保护工作;协助房管部门对房屋产权、产籍的管理:按照规定,组织房地产开发公司制订开发计划,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征地、统一管理”。
负责人:罗亚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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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林业站职责:宣传与贯彻执行林业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方针、政策;协助乡制定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开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森林资源调查、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负责配合做好林木采伐的伐区调查设计,监督伐区作业和伐区验收工作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依法保护管理林地、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协助处理山林权属纠纷、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配合乡建立健全乡村护林网络,负责乡村护林队伍的管理。
负责人:熊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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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乡村振兴办职责: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县关于扶贫开发、乡村振兴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和草拟乡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全乡年度扶贫开发目标、任务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乡扶贫开发项目规划、设计、论证和申报工作,做好项目的协调、管理和验收;做好乡扶贫开发统计,贫困人口摸底调查、统计、建档立卡、动态监测等;协助行业部门做好扶贫政策落实;协助财政所做好扶贫项目资金报账、发放及监管等工作;会同纪检监察机关做好扶贫项目资金的监管工作;收集整理乡扶贫档案资料管理工作,指导村、驻村工作队、户上档案资料整理;做好扶贫信息宣传、典型人物事迹宣传,营造扶贫宣传氛围承办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负责人:许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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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党建办职能:协助乡党委制定并实施基层组织建设规划,负责发展党员的日常工作,按照党员发展工作方针和原则,结合本乡实际提出发展党员计划,及时了解掌握党积极分子的情况,并负责组织培养、教育和考察,按发展程序具体办理有关手续,负责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党费收缴和党内年报统计工作,负责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协助乡党委做好村级干部的教育管理、考核、考察、任免等工作,负责农村离职干部定补管理、大学生村官的专项管理、考核工作加强和完善非公有制经济党建工作,完成好党委、政府交代的中心工作和上级组织部门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吉梦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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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乡纪委工作职责:负责全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辖区内党组织和党员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的情况,负责组织协调全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助乡党委研究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经常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廉洁从政教育,推进农村廉政文化建设,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受理职责范围内的检举、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利,对受处分党员干部回访教育,督促落实全乡党务、政务、财务、村务公开,监督规范农村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接待和处理群众信举报工作,调查信访件,并就教育、监督、检查处理等作出具体工作实:认真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抓好乡纪委自身队伍建设,承办上级纪委和乡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陈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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