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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丨纳雍县2026年度新增耕地指标生产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6-04-16 17:32 文章字号:

一、出台背景

根据《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强化管控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8号)《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04号)《贵州省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黔国土资发〔2014〕35号)《关于支持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实施以工代赈的政策措施》等文件要求,结合《毕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下达2026年新增耕地生产任务的通知》及我县的耕地后备资源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通过市县合作、县级自主实施相结合的模式实施新增耕地项目,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确保全县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用地保障。目标任务。2026年12月底前,力争完成总规模不少于3400亩新增耕地指标,确保最终入库指标不低于2700亩,具体任务如下:与市级平台公司合作生产不低于1000亩;乡镇(街道)自主实施生产目标任务1600亩,确保最终入库指标不低于1000亩;雍泰集团在乐治镇全域范围内实施生产目标任务800亩,确保最终入库指标不低于700亩。

三、工作原则

一是政府主导,部门协同。成立县新增耕地指标生产工作机制,负责统筹协调全县2026年度新增耕地指标生产工作。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推进项目实施。二是规划引领,科学实施。以县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结合耕地后备资源情况,科学合理确定项目选址和建设方案,确保项目实施符合规划要求,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三是严格标准,保证质量。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有关土地整治项目的标准和规范,组织项目设计、施工和验收,确保新增耕地质量达到规定要求。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新增耕地指标生产工作能迅速落地、精准推进、高效完成且质量达标,成立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召集人、分管负责同志为副召集人的工作机制,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李劲全同志具体负责统筹调度全县2026年度新增耕地指标生产工作。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林业、水务、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相关县直部门和雍泰集团、毕泰集团,玉龙坝镇、锅圈岩乡等23个涉及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按照职责分工抓好相关工作落实。

五、保障措施

一是明确了县政府督查室、县自然资源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等部门的工作职责。二是强化资金保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保障到位。项目资金实行县级报账制,由项目业主根据以工代赈要求及项目实施进度提出申请,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县财政局按流程拨付。项目竣工后,组织开展竣工决算审计,审计结果作为项目资金结算的依据。三是严格监督考核。将新增耕地指标生产任务纳入乡镇(街道)、部门年度耕地保护目标考核,县政府督查室联合县自然资源局根据项目推进情况开展实地督查。对连续2次督查排名末位的乡镇(街道)、部门,由县政府分管领导约谈主要负责人。对未按时间节点完成任务、工程质量不达标、资金违规使用、虚报新增耕地数量的单位及个人,依规依纪追究责任。四是奖补措施及责任落实。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主要领导务必亲自抓,成立工作专班,责任明确到人,保质保量完成2026年新增耕地指标生产工作。

文件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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