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省人民政府 | 毕节市人民政府
当前页面:首页 » 解读回应 » 政策解读
文字解读丨纳雍县能源领域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6-04-15 11:42 文章字号:

为扎实推进“八条硬措施”“三年攻坚”行动的落实,结合近期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强化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压紧压实各方责任,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结合我县能源领域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健全完善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完成供电系统自查和帮扶问题整改,落实“雨季三防”各项工作措施,实现瓦斯超限稳步下降,“三违”下降50%,对照工作措施及内容完成能源领域一轮全覆盖的隐患排查治理。企业管理人员和监管执法人员责任得到压实,顶板管理制度措施得到落实,瓦斯抽采治理效果得到提升,机电提升运输制度责任压实,煤矿工伤事故同比下降50%,“八条硬措施”“三年攻坚”任务和安全标准化取得实效。不断总结和巩固阶段工作落实情况,确保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实现“零事故”和“零死亡”双目标,同时对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开展“回头看”,并完成2026年度的各项目标任务。

二、组织保障

为扎实推进能源领域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成立了工作专班。工作专班下设4个检查工作组和2个督促指导工作组,具体负责能源领域安全生产整治工作的检查督促指导。各检查组在开展检查的同时,同步对能源企业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涉法涉诉、信访维稳及欠薪等重点工作开展排查。

三、工作措施及内容

一是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各能源企业要聚焦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健全和执行落实,围绕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与人员配备、安全教育培训、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重大灾害治理责任落实等方面进行自查自改。各煤矿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企业“五职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原则上每个岗位1年变更不能超过1次;同时,加强煤矿“五职矿长”履职能力评估管理。县能源局要认真贯彻落实《纳雍县能源局煤矿安全监管岗位职责(试行)》明确的岗位职责,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具体统筹抓落实,健全监管人员绩效考核机制,提升监管质效。

二是强化重点工程管控。煤矿企业要严格落实《关于切实加强矿山现场安全管理和重点时段管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对采面安装回撤、石门揭煤、采掘工作面过老巷、煤仓堵仓溃仓处置等十三类重点工程的管理。新能源电力企业要按照相关标准及设计对场区施工项目进行自查(边坡支护、急弯陡坡安全防护、弃土场安全隐患等内容);对场区道路警示标识标牌、临时护栏进行排查;对项目涉及的所有施工车辆进行排查并建立台账;要认真做好其他施工作业较大风险防控工作,逐项做好吊装、大件运输、电气施工、地灾防治、值班值守、应急演练响应等各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是强化重大灾害治理。煤矿要制定采掘接续和灾害治理中长期规划、“一矿一策”“一面一策”并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按照《关于做好煤矿“一通三防”工作的通知》明确的30条和《加强煤矿瓦斯现场管理工作指南》《煤矿密闭施工指南》等要求逐条抓好落实;加强瓦斯治理全过程管控,严格按照“一钻孔一工程”的要求施工;要严格开展瓦斯抽采“五对口”检查,加强瓦斯抽采钻孔、地质钻孔施钻环节及抽采效果考核,严把防突措施效果检验及复核关键环节;要抓实抓牢《加强煤矿瓦斯治理和现场管理防范瓦斯超限工作指南》60条措施,确保瓦斯超限下降50%。煤矿备用柴油发电机必须实现带负荷启动试验,确保一级带电负荷设备能够正常运行;井下局部通风机必须实现远程启动和自动切换。严格落实电气检修停电操作“五步”工作法。

四是强化“三违”查处。各煤矿必须进一步完善“三违”整治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奖惩兑现,定期分析研判共性问题,深挖“三违”根源症结,补齐制度短板漏洞,细化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煤矿要将无视频不作业的责任压实,要将矿长作为无视频不作业的第一责任人,调度室、班组长具体落实;要认真开展视频查“三违”工作,坚持现场检查与远程监控相结合、同步发力,实现作业全过程、全方位有效监管,从严从快查处各类“三违”行为。

五是强化班组安全建设。各能源企业要建立班组安全建设规划、目标和实施方案,制定并落实班组长津贴标准、安全工资考核办法;要严格把握班组长选聘关、责任关、培训关、考核关,赋予班组长“现场指挥权、隐患处置权、考核评价权、人员调配权、紧急停工权”;要建立安全联点帮教机制,企业领导和职能部门负责人指导班组建设,每月至少参加1次联系班组班前会;要开展班组安全竞赛、过四关活动,比拼行为规范、隐患排查整改等。

六是强化风险分析研判。煤矿要严格按照“5+N”风险研判和“挂图作战”要求,把风险辨识、分析研判、管控工作落实到煤矿安全生产一线,充分调动班组长、安全两员、一线工人参与到风险识别、研判和管控工作中,提升风险研判管控针对性、精准性、操作性。针对采掘工作面过断层、构造带、老空区、大倾角采面等特殊情形,必须开展全方位、立体式风险辨识,精准划分重大风险、较大风险和一般风险,逐一明确管控层级、责任人和管控措施,每周要形成“一矿一策、一面一策”的风险清单。

七是强化隐患排查整治。各能源企业要根据“双全日”八步工作法要求,结合实际建立以主要负责人为首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企业自查发现的一般隐患必须按照“五落实”建立台账整改闭环;对自查发现的重大隐患,要严格按照规定,制定整改方案,报上级公司审批,并进行挂牌督办整改落实,按要求填报系统。县能源局要强化监管执法,对企业自查发现的隐患,建立台账正在整改的,不给予处罚,对企业未排查出或故意隐瞒的隐患,被监管部门发现的,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格处罚。

文件原文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