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满足蟠龙社区搬迁群众生产生活需要,为社区群众提供便利、完善的生活服务,引进相关的经营服务项目,解决社区群众就业,拟对位于纳雍县利园街道蟠龙社区广场的店铺公开招租,现公告如下:
一、 招租形式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租
二、 招租条件
承租人应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自然人需提供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需提供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三、 招租的店铺及经营范围
1、招租店铺:公开招租的店铺为蟠龙社区广场小木屋店铺,共计28个,面积20㎡至30㎡不等。
2、经营范围:1号至6号手工艺术品区,经营手工饰品、服饰、干货、烟酒店等。7号至10号饮品糕点区,经营奶茶、特色糕点、蛋糕、点心、冷饮小吃店等。餐饮区11号至45号,经营地方特色小吃、烧烤、烙锅、早餐店、餐馆、网红小吃等。
四、 租金标准
承租人是利园街道建档立卡贫困搬迁群众的,按照月租金15元/㎡进行招租。承租人是利园街道搬迁群众的,按照月租金20元/㎡进行招租。承租人不是利园街道搬迁群众的,按照月租金25元/㎡进行招租。次年租金根据市场价涨落具体协商约定。
五、 招租形式
本次招租标的为蟠龙社区广场小木屋店铺,根据租赁合同签订时间按先签先选的方式确定承租人及承租店铺。
六、招租期限和租金支付方式
1、期限一年(起止时间按租赁合同为准)。
2、租金支付方式,可按季度或年度支付租金,先付租金、押金后入驻,每个店铺交押金2000元,承租人退租时房屋无损坏、水电费及物业管理费等交清后押金全额退还。
七、竞租要求
竞租人需交纳2000元竞租保证金,竞租成功签订租赁合同后保证金转为押金。竞租人竞租成功后7个工作日内到社区签订店铺租赁合同,若未按时签订的,视为违约,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竞租未成功的7个工作日内退还竞租保证金。
八、其他要求
店铺不得转租转借转让,店铺经营者必须是承租人或其家庭成员。
九、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纳雍县利园街道蟠龙社区
3、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
4、联 系 人:李昆 15085387458
十、其他未尽事宜,解释权归利园街道办事处蟠龙社区。
蟠龙社区居民委员会
202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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