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GZNY5224260000/2017-00059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 |
发文日期: | 2017-12-13 | 主题分类: | 卫生、体育 |
文 号: | 纳府办函〔2017〕144号 | 关键词: | |
内容概述: |
纳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17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进行年终考核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纳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各有关单位:
根据《纳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纳雍县2017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纳府办发〔2017〕12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全县2017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进行年终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和对象
(一)考核时间:2017年12月18日至12月22日。
(二)考核对象: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纳雍经济开发区及县市场监管局、农牧局、城管局、工能局(商务局)、教育局、盐务局、公安局、卫生计生局等8个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二、考核内容
(一)《2017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和《纳雍县2017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安排意见》完成及落实情况;
(二)县委、县政府、县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2017年下发的有关文件及相关工作安排完成情况。
三、考核方式
(一)听取分管领导汇报;
(二)查阅日常监管档案资料和工作记录;
(三)现场抽查:每乡(镇、街道)抽查1所学校食堂、校园周边3户食品经营单位、2户食杂店、2户餐饮单位、1家药品经营单位、1家医疗机构、1个敬老院食堂、1家食用农产品基地、1个村委会(社区);开发区抽查1家食品生产企业、2家食堂、2家食品经营单位(含餐饮店)。
(四)依据《纳雍县2017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核细则》进行评分。
四、考核组成员
第一组:组 长:杨亚东(县农牧局副局长)
成 员:何开勋(县农牧局)
章 熙(县市场监管局)
负责考核百兴、曙光、阳长、新房、骔岭、勺窝等6个乡镇和纳雍经济开发区。
第二组:组 长:何 淳(县政府食药安办主任)
成 员:崔向均(县政府食药安办)
李 远(县市场监管局)
负责考核龙场、猪场、昆寨、左鸠戛、寨乐等5个乡镇和市场监管局、盐务支局。
第三组:组 长:李景峰(县教育科学培训中心主任)
成 员:赵泽兴(县教育局)
何元军(县市场监管局)
负责考核沙包、居仁、水东、乐治、玉龙坝等5个乡镇(街道)和公安局、卫生计生局。
第四组:组 长:李发庚(县工能局副局长)
成 员:李 刚(县工能局)
吴学训(县市场监管局)
负责考核维新、厍东关、姑开、羊场、锅圈岩等5个乡镇和教育局、城管局。
第五组:组 长:李汝璧(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成 员:郭太文(县市场监管局)
何登胜(县卫生计生局)
负责考核雍熙、文昌、董地、化作、张家湾等5个乡镇(街道)和工能局(商务局)、农牧局。
五、考核要求
1.工作车辆安排:考核组用车分别由考核组长所在单位负责调派。
2.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纳雍经济开发区接通知后,要认真搞好自查并撰写自查报告,配合考核组开展考核工作。
3.本次考核检查涉及的数据截止2017年12月20日。
4.考核组要本着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对照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及目标考核细则,对各乡(镇、街道)、纳雍经开区及相关部门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客观、全面的评价,及时指出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行之有效的、具体的整改意见及措施,对工作中的亮点、好的做法要认真进行总结、推广。
纳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