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协助县政府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及全县经济调节和社会管理的有关事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县政府领导抓好政策指导,组织协调。 (二)负责县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议定事项;负责县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 (三)承办县委、县政府、县人大交办的有关事项。 (四)处理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各工作部门报县政府的文电;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名义制发的公文;指导全县政府系统的公文处理工作。 (五)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指示,对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之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决定。 (六)督促检查县政府重大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及县政府领导指示的贯彻执行情况。 (七)根据县政府的工作重点和县政府领导指示,组织专题调研,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八)负责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和县政协委员提案,并督促检查建议、提案的落实。 (九)收集、编辑、报送行署和县政府领导参阅的信息资料;指导全县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建设。 (十)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县政府直接处理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并协调处理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部门向县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十一)负责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调查研究,咨询建议、方案论证和跟踪反馈,为县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协助县政府领导协调有关经济体制改革中的衔接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政府法制工作的规划、协调、监督和服务;审理修改或组织起草地方性行政规章草案;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办理行政复议,应诉和国家行政赔偿等事项。 (十三)做好行政事务工作,提供后勤保障;负责县政府公产管理、公务用车、安全保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公务人员的接待工作;为县政府领导做好后勤服务工作。 (十四)办理县政府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